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其中董事文芳女士、屈锐征女士、田志伟先生、朱晓鸥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434,597,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146元/份,授予数量为1,406.9250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233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2.5194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年度考核不合格共29名,董事会拟注销其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1.1515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