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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司代码:601198 公司简称:东兴证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兴证券601198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锋朵莎
电话010-66555171010-6655517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7层
电子信箱dshms@dxzq.net.cndshms@dxzq.net.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9,495,612,746.31101,753,397,289.12-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540,713,679.8926,051,193,809.181.88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18,399,086.561,782,753,700.41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902,970.48273,300,539.372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2,467,823.65261,773,869.7349.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6,042,413.387,748,892,529.44-77.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1.02增加0.3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80.08527.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80.08527.06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2,09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5.001,454,600,484--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92159,120,56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71119,989,36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8058,175,166--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948,1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543,496,3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831,589,417--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828,594,222--
林晓敏境内自然人0.6721,809,924--
王先凤境内自然人0.6521,119,32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与其他前十大股东均不存在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注1:此处列示持股情况摘自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注2: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注3: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美元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 余额利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东兴G41750072020-08-132023-08-1310.003.5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东兴G61753212020-10-272023-10-2714.103.7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1东兴G11883472021-07-072024-07-0716.603.4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1东兴G21883482021-07-072026-07-078.203.7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1东兴G41885062021-08-102024-08-109.003.0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2东兴G11856832022-04-192025-04-1920.003.0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2东兴G21858572022-06-072025-06-0716.002.9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2东兴G31859842022-07-072023-07-1320.002.3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2东兴G41379292022-10-242023-10-2511.502.1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22东兴G51379302022-10-242025-10-248.502.6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22东兴G61385632022-11-082025-11-0813.002.68
DONGXING VOYAGECO.,DX56432019-08-152024-08-154.003.25
LTD. 3.25% GUARANTEED BONDS2024(5643)VOYAGEB2408(5643)

注:除DONGXING VOYAGECO., LTD. 3.25% GUARANTEED BONDS2024(5643)为境外美元债,币种为美元,其他债券币种均为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口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原因
流动比率1.241.26-1.59-
速动比率1.241.26-1.59-
资产负债率(%)68.1269.49减少1.37个百分点-
主要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92,467,823.65261,773,869.7349.93主要系净利润增加所致
EBITDA全部债务比0.020.020.00-
利息保障倍数1.621.4313.29-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3.8711.94-67.59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851.6313.50-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0.0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属行业经营环境、主要业务等情况请参见与本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3-015)。

4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原告胡邦伟、周安心等12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泽达易盛、公司等11名被告提起的诉讼,并正式立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2023-022)。7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泽达易盛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申请参加泽达易盛案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23-02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补充公告》(2023-028)。7月21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了郑豪峰等58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刘雪松、雷志锋的行政处罚决定,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追加刘雪松、雷志锋为泽达易盛案被告,请求判令刘雪松、雷志锋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泽达易盛案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上海金融法院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此案,并依法对原告追加被告的申请予以准许,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23-029)。8月4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上海金融法院泽达易盛案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取本案权利人名单,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登记。截至《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签署日,公司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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