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A股代码:688505 公司简称:复旦张江公司H股代码:01349 公司简称:复旦张江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零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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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赵大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雯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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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按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指明外,本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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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7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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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家药监局、NMPA | 指 | 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用名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交所、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复旦张江 | 指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我们 | 指 | 复旦张江及其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6月 |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 指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
“A股” | 指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卖的本公司内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元 |
“H股” | 指 |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买卖的本公司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元 |
上海医药 | 指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新企二期 | 指 | 新企二期创业投资企业 |
泰州复旦张江、泰州药业 | 指 | 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溯源 | 指 | 上海溯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先导 | 指 | 上海先导药业有限公司 |
德美诊联 | 指 | 德美诊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百富常州 | 指 | 百富(常州)健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辉正 | 指 | 辉正(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汉都、汉都医药 | 指 | 上海汉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光动力 | 指 | 用光敏药物和特定波长的光源活化治疗疾病的一种疗法,其作用基础是光动力效应 |
光敏剂 | 指 | 一类能吸收特定波长的光而发生能量跃迁并产生自由基的化合物,或将能量传递给氧形成单线态氧或氧自由基的化合物 |
艾拉? | 指 | 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之商品名,属光敏剂,公司光动力产品之一 |
复美达? | 指 | 注射用海姆泊芬之商品名,又称HMME,属光敏剂,本集团光动力产品之一 |
里葆多? | 指 | 公司产品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之商品名,又称长循环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脂质体阿霉素 |
蒽环类药物 | 指 | 蒽环类抗肿瘤抗生素。其结构通常由蒽环结构和糖苷两部分组成,主要包括阿霉素、表阿霉素和吡喃阿霉素等。蒽环类药物广谱、有效且广泛地用于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和实体肿瘤,包括急性白血病、淋巴瘤、乳腺癌、卵巢癌、胃癌及软组织肉瘤等。其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脱发、骨髓抑制、胃肠道反应和心脏毒性 |
多柔比星、阿霉素 | 指 | 一种蒽环类抗肿瘤药物 |
脂质体 | 指 | 将药物包封于类脂质双分子层内而形成的微型囊泡。作为药物载体通常有肿瘤靶向性、药物缓释、降低药物毒性、提高药物稳定性等作用 |
纳米药物 | 指 | 尺寸界定于1-1000nm之间的药物,公司产品里葆多?属于此类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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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 ||
基因工程技术 | 指 | 生物工程中的一种基于基因的技术 |
靶点 | 指 | 药物靶点,即药物与机体生物大分子的结合部位 |
抗体偶联药物、抗体交联药物、ADC | 指 | Antibody-Drug Conjugate,通过一个化学链接将具有生物活性的小分子药物连接到单抗上,单抗作为载体将小分子药物靶向运输到目标细胞中 |
制剂 | 指 | 为治疗需要,按照片剂、胶囊剂等剂型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品 |
冻干粉针剂 | 指 | 通过冷冻干燥方法,将无菌溶液快速冻结后,在真空条件下,慢慢加热使溶液的水分升华,同时保持冻结状态,减少药品降解的一种粉针剂 |
散剂 | 指 | 药物或与适宜的辅料经粉碎、均匀混合制成的干燥粉末状制剂 |
适应症 | 指 | 每种药物或治疗方法,都有它能治疗的疾病或症状,这些疾病或症状就叫这种药物或治疗方法的适应症 |
病灶 | 指 | 构成疾病或病理过程的局限性病变部位 |
一致性评价 | 指 |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即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 |
CDE | 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CSO | 指 | Contract Sales Organization,意为合同销售组织。是指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提供产品销售服务的商业性机构 |
EMA | 指 |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欧洲药品管理局 |
EPR效应 | 指 | Enhanced Permeability and Retention Effect,实体瘤的高通透性和滞留效应,指相对于正常组织,某些尺寸的分子或颗粒更趋向于聚集在肿瘤组织的性质 |
FDA | 指 |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GMP 意即现行GMP |
GSP | 指 |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PEG | 指 | 聚乙二醇 |
PEG化 | 指 | 药物的PEG修饰 |
ICH监管机构成员 | 指 | 全部8个监管机构成员为FDA(美国)、PMDA(日本)、EMA(欧盟)、Health Canada(加拿大)、Swissmedic(瑞士)、ANVISA(巴西)、NMPA(中国)、MFDS(韩国)。8个监管成员代表了国际药品开发规则制定的核心成员,也是所在国聚集前沿、高质量药品开发企业的标志 |
Me-too药物 | 指 |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但其药效和同类的突破性药物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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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复旦张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Fudan-Zhangjiang Bio-Pharmaceutic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udan-Zhangjia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赵大君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10 |
公司网址 | www.fd-zj.com |
电子信箱 | fd-zj@fd-zj.com |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第三期19楼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薛燕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 |
电话 | 021-58553583 |
传真 | 021-58553893 |
电子信箱 | ir@fd-zj.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hkex.com.hk(香港联合交易所网址)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复旦张江 | 688505 | 不适用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 | 复旦张江 | 0134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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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22,827,706 | 271,259,675 | 92.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437,509 | -35,974,546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4,905,403 | -45,618,52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754,157 | 59,366,826 | -283.1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18,889,032 | 2,257,102,217 | 2.74 |
总资产 | 3,031,013,175 | 2,976,007,272 | 1.8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8 | -1.62 | 增加4.6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0 | -2.06 | 增加4.4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2.68 | 39.39 | 减少16.7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外部环境逐渐稳定,本集团各医药产品的出货量及药品终端使用量稳步恢复,集团主要药品销售情况好转,公司营业收入上升明显。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2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2.74%,从而其他财务数据相应改善。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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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73,4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20,80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276,135 |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所获利息。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0,42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60,52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192 | |
合计 | 13,532,1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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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本集团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的创新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我们多一分探索,人类多一分健康」为企业宗旨,以探索临床治疗的缺失和不满意并提供更有效的治疗方案和药物为核心定位,务求成为生物医药业界的创新者及领先者。
(一) 本集团所处行业情况
1) 我国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加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行业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国内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医药研发、医疗保障等政策面临重大调整,药品集中采购步入常态化、制度化,生物医药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研发、人力、生产等各项成本快速上涨,整个医药行业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根据IQVIA数据,预计2023年至2027年,全球医药市场将以3%-6%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市场总规模可达到约1.9万亿美元。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稳速发展、国家医保投入不断加大以及居民健康意识日益提高,中国医药市场规模亦在持续增长。根据弗若斯沙利文报告,2016年至2020年中国医药市场整体复合年增长率达到3.70%,2020年中国医药市场总规模已达2,214亿美元,预计至2025年将达到3,498亿美元,2030年或可达到4,574亿美元。2) 中国皮肤病类药物行业现状
目前皮肤病发病率不断提高,而皮肤病的致病因素也在不断地升级。皮肤病是医学上的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发病范围广、病情种类多、治疗时间长等特征。近年来,皮肤病患者数量持续增长,年龄日趋年轻化,且由于皮肤病病情反复,患者拖延病情,治疗费用高等原因,给患者康复带来极大不利。根据WHO数据显示,全世界患有皮肤病的人群数量约达4.2亿,其中我国约有1.5亿皮肤病患者。根据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医院接待皮肤病总诊疗人次为
925.59万人次左右,相比2013年,皮肤病诊疗人数增加了266.69万人。随着我国居民的健康意识不断提升以及消费能力的提升,广泛皮肤病治疗及护理市场需求日益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1年期间,中国广泛皮肤病治疗及护理市场规模从人民币3,004亿元增长至人民币4,71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95%,预计未来我国皮肤病类药物销售额仍将保持一定规模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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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锐湿疣治疗领域尖锐湿疣又称生殖器疣或性病疣,是一种由人类乳头瘤病毒(HPV)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属于皮肤性病范畴。HPV迄今已发现超过200种,主要感染上皮细胞和组织内层,人是唯一宿主,引起尖锐湿疣的病毒类别达到30余种,其中主要是HPV-6、11、16、18型。尖锐湿疣的治疗目的是去除疣体,尽可能地减少或预防复发。尖锐湿疣在治疗方案上主要有药物治疗、物理治疗以及光动力学疗法三种。其中,药物治疗之代表为0.5%鬼臼毒素酊(软膏)、5%咪喹莫特乳膏、80%-90%三氯醋酸(TCA)或茶多酚软膏、或二氯醋酸(BCA)、干扰素、氟尿嘧啶,物理治疗之代表为手术治疗、冷冻疗法、激光治疗、电灼治疗,光动力疗法指5-氨基酮戊酸(ALA)结合光动力疗法。
— 鲜红斑痣治疗领域鲜红斑痣是一种常见的先天性真皮浅层毛细血管网扩张畸形。表现为无数扩张的毛细血管所组成的较扁平而很少隆起的斑块,病灶面积随身体生长而相应增大,终生不消退,可发生于任何部位,但以面颈部多见,占75%-80%。在新生儿中发病率高达千分之三至四。此前没有良好的治疗手段,但如不及时治疗,65%以上的患者病灶会逐渐扩张,在40岁以前出现增厚或发生结节,严重影响容貌和心理。3) 中国抗肿瘤类药物行业现状恶性肿瘤是当今威胁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最为严重的疾病之一。在各种疾病中,恶性肿瘤的死亡率高居第二位,仅次于心脑血管病。2023年3月20日,国家癌症中心发布了最新一期的全国癌症统计数据。结果显示,肺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是我国发病率最高的恶性肿瘤,占全部新发病例的57.27%。全国恶性肿瘤新发约406.40万,其中男性223.43万例,发病首位为肺癌;女性182.96万例,发病首位为乳腺癌。虽然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以手术及放、化疗为主要方法的癌症治疗手段有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由于癌症发病作用机理复杂,治疗难度极大,因此寻找高效、低毒的抗癌药物仍将是当今癌症治疗领域的难点和热点之一。根据IQVIA数据,预计到2027年,随着新上市药物和部分生物类似药的加速增长,全球肿瘤支出预计将达到3,700亿美元。
蒽环类抗肿瘤药物行业现状蒽环类药物属于抗肿瘤抗生素,是由微生物产生的具有抗肿瘤活性的化学物质。其应用广泛,即使在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新疗法不断出现的今天,仍然是很多实体肿瘤和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的基础性治疗药物。蒽环类药物包括柔红霉素(DNR)、多柔比星(ADM,又称阿霉素)、表柔比星(EPI,又称表阿霉素)、吡柔比星(THP,又称吡喃阿霉素)、米托蒽醌(MIT)、卡柔比星和脂质体多柔比星(又称脂质体阿霉素)等。我国蒽环类抗肿瘤药物中,市场份额排在首位的是多柔比星,多柔比星临床常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白血病和乳腺癌的治疗,多柔比星是临床常用的蒽环类抗肿瘤药,抗瘤谱广,疗效好,但是该药的毒性作用也较为严重。除骨髓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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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道毒性及脱发外,尚能引起严重的心脏毒性,且为剂量限制性,累积量大时可引起心肌损害乃至心衰,极大地限制了多柔比星的临床应用。脂质体是目前研究比较广泛,最有发展前途的一种微粒类靶向制剂载体,至今各国学者在此领域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基础研究,发现脂质体在抗癌、抗菌药物等的包裹及释放,在免疫和临床诊断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与传统的多柔比星相比,PEG化多柔比星脂质体具有作用时间长、心脏毒性低和肿瘤靶向性好等特征。不仅对淋巴瘤、卡波氏肉瘤等多种肿瘤的疗效令人满意,同时能有效改善上述相关不良反应,显著降低心脏毒性,提高多柔比星治疗指数。
(二)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医药产品的销售收入,本集团的主要销售产品包括:
—皮肤科产品1)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艾拉
?)艾拉?,首创药物,为全球首个针对尖锐湿疣的光动力药物,作为本集团第一个产业化的项目,上市多年后已成为临床首选药物。艾拉
?
光动力治疗方案与传统疗法相比,显著降低了尖锐湿疣治疗后的复发率,解决了该疾病的临床难题,填补了特殊部位(尿道内、肛管内、宫颈部位)尖锐湿疣治疗的国际空白,成为国内光动力治疗的代表性产品。由本公司首推的艾拉
?结合光动力治疗方案自2013年起就被收入《皮肤性病学》教科书和相关临床治疗指南,并在最新的第九版中新增了盐酸氨酮戊酸结合光动力于痤疮治疗中的应用。艾拉
?
于2007年上市销售,作为国内首个光动力药物,艾拉
?
能够选择性地在尖锐湿疣细胞中分布和累积,加以特定波长和能量的光波照射,选择性地杀死尖锐湿疣细胞而不损害周围正常组织细胞。正是基于这种治疗特点,艾拉
?对亚临床感染和潜伏感染也能起到治疗效果。因此,相比传统的治疗手段,艾拉
?
结合光动力的治疗方案,填补了尿道口尖锐湿疣长期缺乏有效治疗的空白,同时病人耐受性好,安全性高,不留疤痕,不良反应发生率和复发率均远远低于此前的平均水平。2)注射用海姆泊芬(复美达
?
)治疗鲜红斑痣的复美达
?
,全球首个针对鲜红斑痣的光动力药物,是集新药靶、新化合物和新适应症于一体的新药,该产品于2017年正式上市销售。海姆泊芬进入人体后会迅速向组织扩散并特异性分布于血管内皮细胞,在特定波长的激光或LED光照射下,会选择性破坏富含光敏剂的血管内皮组织。病灶部位扩张畸形的毛细血管网将在光动力作用和后续的体内凝血系统作用下被清除,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鲜红斑痣此前并没有良好的治疗手段,相比较传统的治疗方法,作为第二代光敏剂,海姆泊芬有着化合物结构稳定、光毒作用低、代谢迅速、避光期短、病灶消退均匀、治愈率高、瘢痕发生率低、不易复发等显著优势。该药目前在市场上所表现出的优异疗效,以及相比于传统激光治疗的高治愈率让临床医生和研究者欢欣鼓舞。海姆泊芬作为一种新型光敏剂用于鲜红斑痣治疗亦被收录于第九版《皮肤性病学》教科书中 。—抗肿瘤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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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循环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里葆多
?)治疗肿瘤的里葆多
?
于2009年8月上市销售,该药物是一种采用先进的隐形脂质体技术包封,具有被动靶向特性的多柔比星新剂型。它是蒽环类药物的更新换代产品,在肿瘤治疗学上具有提高疗效、降低心脏毒性、骨髓抑制以及减少脱发等优势。根据米内网(www.menet.com.cn)数据显示,中国城市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2018年销售额约人民币26亿元,及至2022年销售额超过人民币44亿元,五年销售额累计增长69.23%。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的研发理念始终坚持在明确临床缺失和不满意的前提下,以能否体现出独特的临床治疗效果作为新药研发立项及评价的决定性因素。此外,公司亦会选择有技术壁垒的已上市产品进行产业化开发,在满足临床需求的前提下,达到差异化的竞争,有效利用研发资源和产能,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在上述研发理念的支持下,公司形成了基因工程技术平台、光动力技术平台、纳米技术平台和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并适度向光动力药物和抗体偶联药物两个技术领域战略性聚焦,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研发特色。公司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
1)基因工程技术平台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立足于基因工程技术,针对严重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相继开发了细胞因子类、融合蛋白类、单克隆抗体、抗体偶联药物类产品,并组建了相关的技术平台。公司早年即实现了多项基因工程技术的转让,为公司早期的经营发展贡献收入。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基因工程技术药物的产业化具有了可行性基础。未来公司将加强基因工程技术平台项目的临床研究及注册,争取早日实现基因药物的产业化。
抗体偶联药物(ADC)是本公司基因工程技术平台的重要研发方向和商业化选择,ADC药物因兼具小分子药物的强大杀伤力和单克隆抗体的靶向性,在过去十年间一跃成为肿瘤靶向治疗的研究和发展热点。近年来,本公司在小分子端构建了全新的linker-drug平台(「BB05平台」),这为集团后续开发Me-better或创新ADC药物奠定了基础。
我们已具备生物制剂和小分子开发、ADC偶联的研发能力,以及将候选药物顺利地从临床前推向临床实验的经验。随着公司泰州抗体偶联药物车间的建设完成,ADC药物将发展成为本集团的重要产品群。
在该技术平台下,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第一个ADC项目用于治疗肿瘤的抗CD30抗体偶联DM1项目正进行I期临床试验;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抗Trop2抗体偶联SN38药物(又称「注射用FDA018抗体偶联剂」项目)于报告期内开展I期临床试验;治疗转移性乳腺癌和转移性胃癌的抗Her2抗体偶联BB05药物(又称「注射用FDA022抗体偶联剂」项目)开展I期临床研究,并于2023年1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治疗肺癌和三阴乳腺癌等实体瘤治疗的抗Trop2抗体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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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抗Trop2抗体偶联BB05」,又称「注射用FZ-AD004抗体偶联剂」项目)于2023年1月获药物I期临床试验受理,于2023年4月获得CDE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该项目临床试验获得批准,2023年8月,该项目I期临床研究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针对小细胞肺癌治疗的抗DLL3抗体偶联药物(「抗DLL3抗体偶联BB05」)项目已经完成临床前概念验证,将尽快申请临床。2)光动力技术平台光动力疗法的科学探索始于二十世纪初,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真正应用于人体临床,首个光敏药物于1993年批准上市。基于光动力治疗在无法治疗或干预的一些癌前病变及非肿瘤疾病中的独特治疗学价值,且在国际上尚无科学标准的前提下,本公司于1999年前瞻性构建了光动力技术平台。
本集团是国际光动力药物开发的领先者,已开发和正在研发的药物适应症涉及尖锐湿疣、鲜红斑痣、光化性角化病、宫颈癌前病变、脑胶质瘤、膀胱癌和中重度痤疮等。光动力药物是本集团发现疾病规律并制定治疗规则的具有代表性的独特产品群。我们将继续发挥光动力药物已体现出的一药多适应症及临床治疗新「手术刀」特点,针对目前无法治疗或干预的一些疾病设计出独特的治疗方案。本公司光动力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本公司多年来持续拓展基于光动力技术平台的药物研发,光动力药物也是本公司的重要产品群之一。本公司光动力药物主要为治疗尖锐湿疣的艾拉
?和治疗鲜红斑痣的复美达
?
,在研项目主要为美国II期临床试验和盐酸氨酮戊酸适应症扩展项目等。
盐酸氨酮戊酸散(商品名为艾拉
?)结合光动力治疗尖锐湿疣,作为本集团第一个产业化的项目,上市后在市场上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已成为临床首选药物。盐酸氨酮戊酸的多个新适应症拓展,是本集团重点研究方向之一。
治疗鲜红斑痣的复美达
?(海姆泊芬注射剂之商品名),全球首个针对鲜红斑痣的光动力药物,是集新药靶、新化合物和新适应症于一体的新药。鲜红斑痣是一种常见的先天性真皮浅层毛细血管网扩张畸形。表现为无数扩张的毛细血管所组成的较扁平而很少隆起的斑块,病灶面积随身体生长而相应增大,终生不消退,可发生于任何部位,但以面颈部多见,在新生儿中发病率高达千分之三至四。如不及时治疗,65%以上的患者病灶会逐渐扩张,在40岁以前出现增厚或发生结节,严重影响容貌和心理。复美达
?
于2017年正式上市销售,本集团正开展上市后IV期临床研究,同时亦启动海姆泊芬的境外注册事宜。基于复美达
?在中国良好的大量临床治疗的真实资料,以及在治疗中不断发现和发展出的提高疗效和降低副作用的专利技术,我们有理由期待一旦在美国成功上市,海姆泊芬将帮助全球患者改变生活,同时也将为本集团坚持的创新发展模式奠定基础。由本公司首推的艾拉
?
结合光动力治疗方案自2013年起就被收入《皮肤性病学》教科书并在最新的第九版中新增了盐酸氨酮戊酸结合光动力于痤疮治疗中的应用。同时该版本中亦一并收录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了本集团研发的海姆泊芬作为一种新型光敏剂用于鲜红斑痣治疗。艾拉
?光动力治疗方案亦被收入于中华医学会发布的《尖锐湿疣诊疗指南(2014)》和《尖锐湿疣治疗专家共识(2017)》中。未来,本集团将继续致力于光动力治疗方案的进一步发掘和优化,从临床实际需求出发,最大利用光动力药物治疗区别于传统治疗方法的独特优势,开发新的光动力药物或者新的光动力药械联合治疗方案。考虑到光动力药物在临床上对于肿瘤等特殊病灶的识别功能,继正在进行的盐酸氨酮戊酸光动力用于脑胶质瘤的治疗项目后,短期内我们将拓展ALA-荧光引导技术应用于临床外科手术的相应可能。其中,用于膀胱癌手术的可视化引导项目亦正在进行临床前研究。在该技术平台下,本集团报告期内的在研项目为盐酸氨酮戊酸用于治疗HPV感染的宫颈癌前病变(「宫颈癌前病变」),目前该项目正处于IIc期临床研究;盐酸氨酮戊酸用于治疗中重度痤疮的项目正在进行II期临床研究;盐酸氨酮戊酸用于脑胶质瘤、膀胱癌、乳腺癌手术可视化的项目均已基本完成临床前研究,将尽快申报临床;盐酸氨酮戊酸用于治疗光角化病(「AK」又称光线性角化病,日旋光性角化病、老年性角化病)的项目正在开展II期临床研究。
3)纳米技术平台纳米制剂不仅能提高药物的水溶性和生物利用度,还能利用其EPR效应靶向输送抗肿瘤药物,达到增效降毒的效果。纳米制剂研发存在诸多技术壁垒:第一,脂质体制剂形式复杂,上市药物少,难以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第二,优质辅料欠缺,开发新型脂质的门槛较高,且价格较为昂贵;第三,产业化设备缺乏,上市的脂质体因设计上的差别,使用技术和生产工艺大相径庭,其生产设备多为厂家定制;第四,质量控制难,脂质体的制备方法多且工艺复杂,质量控制点较多,质量一致性的保障难度较大。公司在国内脂质体药物仅有基础研究而未有产业化应用的背景下开启了脂质体药物的研发,逐步建立了纳米技术平台。在该技术平台下,公司治疗肿瘤的里葆多
?于2009年上市销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一致性评价」)《受理通知书》,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里葆多?)(规格:10ml:20mg)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4)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成功实现了数款药品的产业化,但依然存在产业化项目周期较长、空窗期较多的问题。近年来,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考虑,公司建立了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并正在开发多个具有独特临床治疗价值的新药和仿制药,以实现缩短公司产业化项目周期的目的。小分子靶向药物、特殊口服制剂均为当今新药高度关注的研究领域,公司在研项目中有多个具有独特临床治疗价值的新药和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将是公司长期发展的基础技术平台之一。在该技术平台下,针对早期帕金森病的卡左双多巴控释片项目(WD-1603),已完成II期临床研究。该项目采用本集团之联营公司—上海汉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汉都医药」)的专利技术平台UGi-Pump
?
技术,使左旋多巴剂型在胃肠道上段滞留时间延长,且在滞留时间里,持续稳定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地释放药物,从而获得稳定的血药浓度,很大程度地推迟帕金森病进程,降低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本公司将尽快推进本项目的III期临床研究;本公司治疗肝胆疾病的奥贝胆酸已在中国大陆取得了相应的发明专利并已完成临床一致性评价研究,目前正在开展确证性临床研究。该项目是仿制美国一种治疗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PBC)的全球化上市药物,中国作为肝胆疾病高发的国家,市场容量庞大。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示,本公司入选2021年度至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2023年1月,本公司抗Her2抗体偶联BB05项目(注射用FDA022抗体偶联剂)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药物I期临床研究成功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2、2023年1月,本公司抗Trop2抗体偶联BB05项目(注射用FZ-AD004抗体偶联剂)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药物I期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2023年4月获得CDE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该项目I期临床试验获得批准;2023年8月,该项目I期临床研究成功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6 | 3 | 127 | 37 |
实用新型专利 | 9 | 0 | 46 | 37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5 | 5 |
软件著作权 | - | - | 26 | 26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25 | 3 | 204 | 105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7,953,593 | 102,559,780 | 15.0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637,260 | 4,285,057 | -85.13 |
研发投入合计 | 118,590,853 | 106,844,837 | 10.99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2.68 | 39.39 | 下降16.7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54 | 4.01 | 下降3.4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海姆泊芬相关研究 | 23,000.00 | 840.47 | 8,277.42 | 于美国开展Ⅱ期临床试验; | 成功开展II期临床研究;通过海姆泊芬在美国FDA成功注册上市,使得海姆泊芬产品进军美国市场,从而实现公司核心产品国际化的目标,为本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本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 国际领先水平 | 治疗鲜红斑痣 |
2 | 抗体偶联药物相关研究 | 35,000.00 | 5,050.27 | 28,661.19 | 注射用FDA022抗体偶联剂(即抗Her2抗体偶联BB05)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药物I期临床研究成功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抗Trop2抗体偶联BB05项目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药物I期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 部分抗体偶联相关项目短 期内尽快完成临床前相关 研究,尽快申报并开始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治疗肿瘤 |
3 | 盐酸氨酮戊酸相关研究 | 16,500.00 | 2,488.20 | 12,633.90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 相关研究重点投入公司的 核心技术研发平台,拓宽 公司的研发管线,提升公 司整体竞争力,增强本公司在生物医药领域的持续 发展能力,最终实现在研 | 盐酸氨酮戊酸用于治疗HPV感染的宫颈疾病及中重度痤疮相关研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盐酸氨 | 治疗HPV感染的宫颈疾病、痤疮;用于脑胶质瘤、膀胱癌、乳腺癌手术可视化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的产业化 | 酮戊酸用于脑胶质瘤、膀胱癌、乳腺癌手术可视化相关研究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 |||||||
4 |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相关研究 | 4,000.00 | 63.73 | 4,063.45 | 同上 | 同上 | 国际先进水平 | 治疗肿瘤 |
5 | JAK1抑制剂相关研究 | 25,000.00 | 657.07 | 7,255.50 | 同上 | 同上 | 国际先进水平 | 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特应性皮炎 |
6 | 其他研究 | / | 2,759.35 | 27,696.10 | 同上 | 同上 | / | 治疗肝胆疾病、婴幼儿血管瘤及探索性研究 |
合计 | / | 103,500 | 11,859.09 | 88,587.56 | / | / | / | / |
情况说明
1、 本期投入金额包含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及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2、 拟达到目标为本集团规划的短期目标,后续会根据研发项目的进展进行更新并同时调整相应预算金额。
2023年半年度报告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73 | 15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99 | 18.4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4,364,501 | 22,976,08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98,639 | 152,159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7 | 4.05 |
硕士 | 67 | 38.73 |
本科 | 81 | 46.82 |
本科以下 | 18 | 10.40 |
合计 | 173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50岁以上 | 7 | 4.05 |
40-49岁 | 26 | 15.03 |
30-39岁 | 74 | 42.77 |
20-29岁 | 66 | 38.15 |
合计 | 173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对医药行业的大力扶持,本公司作为一家以研发新药为立足之本和使命的医药企业,从集团建立之初,就始终坚持项目的选择首先是为了满足临床治疗的缺失和不满意,项目的发展取决于项目能否体现出独特的治疗效果这样的评价体系。本公司一直在仿创和首创的矛盾中寻求平衡的发展。目前本集团已上市的产品和在研项目都表现出很好的发展前景和受政策变化影响较小的特点,多年的努力和极早的布局,已奠定了集团在新政策环境下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2023年半年度报告
1、 研发创新优势
技术平台 | 技术 领域 | 项目名称 | 注册分类 | 拟用适应症 | 已取得的进展 | 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
基因工程 技术平台 | 抗体偶联技术 | 抗CD30抗体偶联DM1 (F0002)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肿瘤 | I期临床研究 | 国际领先水平:全新化合物 |
抗Trop2抗体偶联SN38(F0024)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肿瘤 | 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抗Her2抗体偶联BB05(F0034)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肿瘤 | 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抗Trop2抗体偶联BB05(F0040)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肿瘤 | 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抗DLL3抗体偶联BB05(F0041)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肿瘤 | 临床前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光动力 技术平台 | 光动力 技术 | 海姆泊芬 (Hemoporfin) (T0004/ F0026) | 化学药品1类 | 鲜红斑痣 | IV期临床研究 | 国际领先水平:全新化合物、 全新适应症 |
505(b)(1) | 美国II期临床研究 | |||||
盐酸氨酮戊酸-CIN (F0005) | 化学药品2.4类 | HPV感染的 宫颈疾病 | II期临床研究 | 国际领先水平:全新适应症 | ||
盐酸氨酮戊酸-痤疮 (F0014) | 化学药品2.4类 | 痤疮 | II期临床研究 | 国际领先水平:全新适应症 | ||
盐酸氨酮戊酸-AK (F0037) | 化学药品2.2类 | 光化性角化病 | I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盐酸氨酮戊酸-脑胶质瘤(F0009) | 化学药品3类 | 脑胶质瘤 手术可视化 | 临床前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盐酸氨酮戊酸-膀胱癌(F0044) | 化学药品3类 | 膀胱癌 手术可视化 | 临床前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盐酸氨酮戊酸-乳腺癌 | 化学药品3类 | 乳腺癌 | 临床前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F0045) | 手术可视化 | |||||
纳米技术 平台 | 纳米 技术 |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 (Doxorubicin liposome) (F0033) | 原化学药品6类 | 肿瘤 | 国内一致性评价和注册进行中 | 国际先进水平 |
口服固体制剂 技术平台 | 渗透泵技术 | 卡左双多巴控释片 (WD-1603) | 化学药品2.2类 | 早期帕金森病 | I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小分子靶向 技术 | FZJ-003口服-AD (F0042) | 化学药品1类 | 特应性皮炎 | I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FZJ-003口服-UC (F0043) | 化学药品1类 | 溃疡性结肠炎 | I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FZJ-003口服-RA (F0025) | 化学药品1类 | 类风湿关节炎 | 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FZJ-003凝胶-AD (F0039) | 化学药品1类 | 特应性皮炎 | 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拥有专利或技术工艺壁垒的药物 | 奥贝胆酸 (F0019) | 化学药品3类 | 肝胆疾病 | 确证性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
其他 | 马来酸噻吗洛尔乳膏 (F0038) | 化学药品2.2类 | 婴幼儿血管瘤 | I期临床研究 | 国际先进水平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技术平台优势
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3、产业推广优势
本集团坚持将学术推广作为市场营销的主要手段,本公司利用多样化的网络平台渠道形成了皮肤科临床医生网上学术交流,医疗案例分享,标准化操作视频,医生和患者之间咨询解答互动活动等成熟的网络服务体系。同时本公司亦在探索利用该平台丰富的医生资源,开拓新的销售模式以解决目前营销环境中的部分常见问题以及患者实际就诊中的一些常见困难。
4、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遵循中国cGMP标准,并参考美国FDA和欧洲EMA之cGMP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制定了完备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质量控制是医药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质量控制体系主要包含质控实验室控制、数据分析和质量回顾、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等。
为了落实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制定了包含标准管理程序、标准操作程序、标准技术程序和标准操作记录等质量文件管理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cGMP数据管理程序,其范围覆盖纸面数据和电子数据,以确保数据完整性,同时建立质量风险管理流程,并系统地将其应用于整个质量管理领域。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公司还对各项生产工艺进行持续验证。此外,公司生产人员均需经过充分的培训后上岗,每个岗位根据其岗位要求进行培训、考核、资格确认。
公司建立的一系列管理标准和操作规定,实现了符合高标准cGMP管理要求下所有生产环节的标准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5、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优势
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激励制度吸引了大批的技术人才加入公司,形成了成熟的研发技术团队,这些技术团队即是公司核心技术平台的载体。公司核心管理层的长期稳定为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稳定、高效的核心技术团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模式、三个主要产品艾拉
?、里葆多
?
及复美达
?
的销售模式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以及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外部环境逐渐稳定,本集团各医药产品的出货量及药品终端使用量稳步恢复,集团主要药品销售情况好转。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2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2.74%。治疗以尖锐湿疣为代表的皮肤HPV感染性疾病和增生性疾病的艾拉
?
、治疗肿瘤的里葆多
?及治疗鲜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红斑痣的复美达
?作为本集团最重要的三大产品,对本集团销售医药及诊断产品的收入贡献达到
99.83%。
研发方面,本集团坚持基于基因工程技术、光动力技术、纳米技术和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的药物开发方向,继续采用针对选定药物拓展新的临床适应症以及针对选定疾病继续拓展新的药物并设计出新的治疗方案的研究模式,并适度向光动力药物和抗体偶联药物两个技术领域战略性聚焦,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研发特色。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创新性研发领域主要集中在针对皮肤疾病、肿瘤和癌前病变的光动力药物、针对肿瘤的抗体偶联药物、针对帕金森病全方位治疗的缓控释药物。Me-too类药物有针对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肿瘤的小分子靶向药物等以及拥有专利或技术壁垒的其它药物。
有关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其他经营情况详情,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药研发风险
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取决于新产品的成功研发和后续的产业化、市场化。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药品注册需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备案、临床试验、生产审批等阶段,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放新药证书、药品生产批件,方可生产该药品。从研发至上市销售的整体流程耗时可长达十年或以上,成本高昂,且结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有不少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阶段,且以创新药为主,如果该等在研产品未能研发成功或者新产品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会导致前期投入受损,同时公司未来的产品规划和未来的增长潜力也会受到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及研发、生产服务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将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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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经营风险
1、无实际控制人风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截至本报告期末,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医药、新企二期、杨宗孟及王海波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A+H股)比例分别为20.27%、15.14%、7.72%和5.58%,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外,公司单个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0%;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控股或实际控制关系,也不存在共同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不排除未来因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治理格局不稳定或决策效率降低而贻误业务发展机遇,进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产品种类相对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种类相对单一,主导产品为艾拉
?、里葆多
?及复美达
?,三种产品在总体销售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如果三种主导产品受到竞争产品冲击、遭受重大的政策影响或由于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等问题使公司无法保持主导产品的销量、定价水平,且公司无法适时推出替代性的新产品,则上述主导产品的收入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 财务风险
1、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大部分交易发生于国内市场。除配售募集的港币资金外,汇率变化将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影响。
(四) 行业风险
1、药品降价风险
药品价格政策的制定及执行、药品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等原由国家发改委负责,2015年5月5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这一通知虽然取消了发改委价格司对药品制定最高零售限价的职能,但药品价格仍受到多种因素限制,包括患者临床需求、医生认知程度、医保支付标准、国家或地方政府招标采购机制及包括商业保险在内的第三方支付标准等,未来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可能会出现进一步改革,最终格局尚存不确定性。
近年来,随着国家药价谈判、医保目录调整、一致性评价和带量采购等政策的相继出台,部分药品的终端招标采购价格逐渐下降,各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可能面临药品降价风险,对公司现有药品的收入也将构成一定的潜在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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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模式、三个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货商构成以及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方面,本集团坚持基于基因工程技术、光动力技术、纳米技术和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的药物开发方向,继续采用针对选定药物拓展新的临床适应症以及针对选定疾病继续拓展新的药物并设计出新的治疗方案的研究模式,并适度向光动力药物和抗体偶联药物两个技术领域战略性聚焦,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研发特色。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创新性研发领域主要集中在针对皮肤疾病、肿瘤和癌前病变的光动力药物、针对肿瘤的抗体偶联药物、针对帕金森病全方位治疗的缓控释药物。Me-too类药物有针对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肿瘤的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及拥有专利或技术壁垒的其它药物。报告期内,本集团综合考虑研发资源、研发风险及研发周期后,继续将药物开发集中在肿瘤、皮肤和自身免疫等疾病领域,扩大和强化了产业化药物数量和进度。考虑到创新药物的研发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和挑战,本集团采用较为谨慎和保守的研发费用资本化政策,同时结合本集团的实际财务资源状况,尽可能的制定符合集团发展的中长期研究计划。相关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运营及产业化方面,目前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光动力平台的艾拉
?和复美达
?,纳米技术平台的里葆多
?。报告期内,外部环境逐渐稳定,本集团各医药产品的出货量及药品终端使用量稳步恢复,集团主要药品销售情况好转,本集团营业收入比上一年同期增长92.74%,治疗以尖锐湿疣为代表的皮肤HPV感染性疾病和增生性疾病的艾拉
?、治疗肿瘤的里葆多
?及治疗鲜红斑痣的复美达?作为本集团最重要的三大产品,对本集团销售医药及诊断产品的收入贡献达到99.83%。相关经营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展望
作为一家以研发新药为立足之本和使命的医药企业,从集团建立之初,就始终坚持项目的选择首先是为了满足临床治疗的缺失和不满意,项目的发展取决于项目能否体现出独特的治疗效果这样的评价体系。
目前本集团已上市的产品和在研项目都表现出很好的发展前景和受政策变化影响较小的特点,多年的努力和极早的布局,已奠定了集团在新政策环境下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只要我们强化本集团已取得领先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展临床适应症,坚持值得长期等待的研究项目,循序渐进的开展国际研究注册,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我们的产品必将会给治疗领域带来真正的价值,同时集团的价值也一定会在未来得以体现。
本集团营运策略首先是做好已上市产品的国内学术推广工作,使产品能在更多的患者中得到应用。在条件成熟时,尽快开展已上市产品的国际(主要是欧美)注册,惠及更多患者,获得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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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治疗价值和商业利益。其次,我国已加入国际ICH组织,这为研究的国际化奠定了基础,所以集团正在开发的中长期研究项目都必须能够同步在国内和国外(如美国)注册, 以实现集团长期发展国际化的目标。最后我们需要高度关注对外投资项目的选择和发展,以平衡集团短期和长期发展计划,最终实现集团发展和股东获益的目标。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研发领域主要集中在针对肿瘤的抗体偶联药物、针对皮肤疾病和癌前病变的光动力药物、针对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肿瘤的小分子靶向药物、针对肿瘤的纳米药物以及其他一些拥有专利或技术工艺壁垒的仿制药物。未来,我们仍将继续集中精力及资源在上述领域和项目的研究开发,同时,二零二一年起我们亦开始涉足治疗神经疾病的缓释药物领域。本集团一直在拓展基于光动力技术平台的药物研发,光动力药物也是本集团重要产品群之一。我们将继续发挥它已体现出的一药多适应症及临床治疗新“手术刀”特点,根据光动力药物的治疗机制,针对目前无法治疗或干预的一些癌前病变设计出特别的治疗方案。我们也在开发研究新的光动力治疗的分子以提高疗效和克服光敏剂常见缺陷。与此同时,我们亦计划未来对已上市的药物开展国际化注册,为本集团的产业化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本集团已具备生物制剂和小分子开发、ADC偶联的研发能力,以及将候选药物顺利地从临床前推向临床实验的经验。随着公司泰州抗体偶联药物车间的建设完成,ADC药物将发展成为本集团的重要产品群。作为本集团重要的生产基地,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已建成多条生产线,分别用于海姆泊芬原料药、注射剂的生产以及提前为正在开发注册的奥贝胆酸做产业化准备。在后续自主研发的创新药物获得生产批件之前,为充分利用该等生产线的产能,本集团计划选择了多个能与现有产品共线的仿制药品进行注册。其中首个能与复美达
?共线的术后镇痛类仿制药昂内达
?(注射用帕瑞昔布钠)已获批正式上市销售。此外,根据本集团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泰州复旦张江II期医药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规划占地约44亩,预计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计划逐步建设包括抗体偶联药物车间及配套设施在内的多条生产线。报告期内,泰州复旦张江II期医药生产基地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举行ADC项目试生产启动仪式,为本集团抗体偶联药物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22,827,706 | 271,259,675 | 92.74 |
营业成本 | 41,577,068 | 28,143,633 | 47.73 |
销售费用 | 249,225,184 | 133,572,711 | 86.58 |
管理费用 | 27,454,732 | 34,953,733 | -21.45 |
财务费用 | -428,551 | -1,849,709 | -76.83 |
研发费用 | 117,953,593 | 102,559,780 | 15.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754,157 | 59,366,826 | -283.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08,195 | -48,710,288 | -82.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158,213 | -13,068,93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外部环境逐渐稳定,本集团各医药产品的出货量及药品终端使用量稳步恢复,集团主要药品销售情况好转,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上升明显,从而其他财务数据相应改善。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情况好转,随销售增长而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情况好转,随销售增长而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两年计入股份支付费用差异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集团一贯采取较为保守和谨慎的研发项目资本化政策,仅针对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未来目的明确,风险基本可控,并且很有可能具备未来经济利益的研发项目进行资本化。因此,本集团绝大部分的在研项目支出均于产生时确认为费用。报告期内本集团研发费用变动系研发项目进展稳定及正常推进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同期受外部环境影响,应付款项支付周期延长至下半年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于本报告期到期兑付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公司员工缴纳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认缴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00,099,391 | 3.30 | 172,740,246 | 5.80 | -42.05 | |
预付款项 | 8,945,678 | 0.30 | 17,987,140 | 0.60 | -50.2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33,320,625 | 1.12 | -1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8,682,885 | 0.29 | 4,057,218 | 0.14 | 114.01 | |
其他权益工具 | 366,679 | 0.01 | 604,241 | 0.02 | -39.32 | |
在建工程 | 169,079,236 | 5.58 | 122,371,274 | 4.11 | 38.1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508,934 | 3.32 | 57,624,200 | 1.94 | 74.42 |
其他说明
1、 应收票据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到期托收到账所致。
2、 预付款项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材料及服务预付款项减少所致。
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于本报告期到期兑付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系期末未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5、 其他权益工具变动主要系Kintara按报告期末股价计算的公允价值较2022年12月31日变动所致。
6、 在建工程变动主要系泰州Ⅱ期医药生产基地工程建设正稳步推进。
7、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系生产及研发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968,72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604,241 | -237,562 | -13,408,121 | - | - | - | - | 366,679 |
合计 | 604,241 | -237,562 | -13,408,121 | - | - | - | - | 366,67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境内外股票 | KTRA | Kintara Therapeutics Inc | 13,774,800 | 自有资金 | 604,241 | -237,562 | -13,408,121 | - | - | - | 366,67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合计 | / | / | 13,774,800 | / | 604,241 | -237,562 | -13,408,121 | - | - | - | 366,679 | /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注:1、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注:2、上海汉都上述财务数据以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量为基础编制。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已发行股本 | 股权比例 | 总资产(元) | 净资产(元) | 营业收入(元) | 净利润(元) |
1 | 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 | 海姆泊芬原料药及注射剂的生产 | 10,000万元 | 100.00% | 565,336,994 | 402,531,757 | 72,756,845 | 14,787,447 |
2 | 风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药物研发及海外项目投资与合作 | 10,000 (港币) | 100.00% | 3,968,720 | 3,968,720 | - | 6,510 |
3 | 上海溯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480万元 | 84.68% | 4,980,608 | -25,540,731 | 4,777,679 | 1,091,605 |
4 | 上海汉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2 | 致力于开发满足临床刚需的、具有国际领先、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全球专利的药械合一的新药产品 | 1047.8666万(美元) | 39.57% | 572,438,362 | 567,371,650 | - | -16,229,908 |
5 | 百富(常州)健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早期药物研发领域的投资 | 20,100万元 | 29.85% | 211,675,024 | 204,758,788 | - | -3,365,652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30日 | www.sse.com.cn www.hkex.com.hk |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5月30日 | 除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外,其余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 2023年5月30日 | www.sse.com.cn www.hkex.com.hk |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5月30日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关于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相关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1.01)《关于选举赵大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11.02)《关于选举薛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12.01)《关于选举沈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2.02)《关于选举余晓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3.01)《关于选举王宏广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3.02)《关于选举林兆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3.03)《关于选举徐培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4.01)《关于选举黄建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4.02)《关于选举周爱国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已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鉴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王海波 | 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苏 勇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赵大君 | 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总经理 | 选举、聘任 |
薛 燕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选举、聘任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沈 波 | 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余晓阳 | 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周忠惠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林耀坚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许 青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杨春宝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王宏广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林兆荣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徐培龙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黄 建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刘小龙 | 监事 | 离任 |
王罗春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余岱青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周爱国 | 监事 | 选举 |
曲亚楠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李 军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杨小林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甘益民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李晓闻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秦 蕾 | 副总经理 | 聘任 |
余岱青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陈 宇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杨 彤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沈毅珺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2、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及2023年5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关于选举董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委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2023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海波先生、苏勇先生、甘益民先生因退休导致工作职责发生变动,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结合李晓闻女士、余岱青女士、陈宇先生、杨彤先生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与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研究,新增认定李晓闻女士、余岱青女士、陈宇先生、杨彤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时,综合考虑了相关人员的专业背景、科研能力等因素,具体如下:
1)学历背景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度;2)专业资质、工作经验与工作岗位及研发项目的相关度;3)主要科研成果;4)对公司研发的贡献;5)原则上限定在研发相关的关键岗位主要负责人。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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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3年5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相关股份于2023年5月17日上市流通。 |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03.9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我们在生产中不断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优化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从源头消减污染,减少或者避免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同时,我们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中落实及规范相关操作,使排放物管理做到有据可依。我们的污染物排放主要包括废水、废气、温室气体及废弃物等。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以及生物制药排放标准排放,邀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定期对废水、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我们已针对排放物种类建立了环境类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及应急流程。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与排放物相关的违规事件。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 废水处理:我们的废水主要来自于药物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防止环境污染实施规定》及《污水综合处理设备标准操作规程》,我们严格控制废水的排放,并对废水进行综合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我们遵照《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排放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不定期的监测。
(2) 废气处理:我们的废气主要来自于药物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我们严格遵守《上海市工业废气排放试行标准》,并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设备标准操作规程》中规范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对处理设备的日常运行进行管控。
(3) 废弃物处理:我们的废弃物主要来自于各部门在生产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弃物和无害废弃物。我们注册了上海市和泰州市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用于监控废弃物处理处置情况,并通过《工业废弃物处理管理规程》和《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管理废弃物。各部门在处理废弃物时,填写《工业废弃物处理申请单》,写明物料品名、包装规格、化学性质、成份及含量、数量、废弃物形态和废弃原因,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签字后交专职管理人员核准存档,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将废弃物存放至指定专用废弃物贮存室或中和池。我们统一委托持有《上海市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和具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证书的专业服务机构对有害废弃物进行处理;无害废弃物则由当地市政环卫进行统一收集处置。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本集团秉持坚持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争取做到预防污染、积极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多样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以2020为基准年,本集团围绕排放物、废弃物、能源及水资源制定了五年环境目标,以持续提升本集团环境管理水平。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17.651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有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清洁能源发电、提升生产过程能源效率、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回收利用多余热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我们通过完善的节能绩效管理体系调动各部门实施节能减排的积极性。综合历史数据及生产实际,我们为各部门设定相应的节能指标,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该指标制定出本部门节能目标,并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采取措施降低产品不良率,逐步降低单位产品资源用量,定期对本部门的资源损耗进行统计、分析,制定对策并及时推进。我们对各部门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及监督考核,针对未完成节约计划的项目查找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并监督各部门执行。我们对高耗电设备(如洁净厂房空调)进行季节性调整,降低负荷;通过改造,利用制水设备的交换热源(如蒸馏水机、纯蒸汽发生器冷却水换热)产生的余热水,作为锅炉的补水,实现了锅炉水的循环利用,减少冷却水的排放,降低了锅炉的热耗量,实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上海医药 | 上海医药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1)自复旦张江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内资股股份,也不由复旦张江回购该部分股份;(2)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复旦张江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复旦张江A股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 2020年6月19日-2023年6月1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新企二期 | 新企二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自复旦张江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内资股股份,也不由复旦张江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0年6月19日-2023年6月1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杨宗孟 | 杨宗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自复旦张江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内资股股份,也不由复旦张江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0年6月19日-2023年6月1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股份限售 | 王海波 | 王海波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1)自复旦张江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内资股股份,也不由复旦张江回购该部分股份。(2)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复旦张江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复旦张江A股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 2020年6月19日-2023年6月1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医药 | 上海医药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1)上海医药在复旦张江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上海医药出具的承诺函中载明的限售期满后减持复旦张江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5%;(2)上海医药减持所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3)上海医药减持所持有复旦张江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复旦张江股份前,复旦张江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4)上海医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上海医药持有复旦张江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上海医药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复旦张江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股份限售期满后2年内/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新企二期 | 新企二期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1)新企二期在复旦张江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新企二期出具的承诺函中载明的限售期满后减持复旦张江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数不超过新企二期所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数总数的100%;(2)新企二期减持所 | 股份限售期满后2年内/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3)新企二期减持所持有复旦张江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复旦张江股份前,复旦张江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4)新企二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新企二期持有复旦张江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新企二期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复旦张江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其他 | 杨宗孟 | 杨宗孟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1)本人在复旦张江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承诺函中载明的限售期满后减持复旦张江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数不超过复旦张江总股本的5%;(2)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3)本人减持所持有复旦张江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复旦张江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4)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本人持有复旦张江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复旦张江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股份限售期满后2年内/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海波 | 王海波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1)在股份限售期、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复旦张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 担任本公司董事、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复旦张江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复旦张江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复旦张江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发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2)本人在复旦张江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承诺函中载明的限售期满后减持复旦张江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数不超过复旦张江总股本的5%;(3)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4)本人减持所持有复旦张江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复旦张江股份前,复旦张江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5)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本人持有复旦张江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复旦张江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 股份限售期满后2年内/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 | ||||||
其他 | 苏勇 | 苏勇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在股份限售期、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复旦张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复旦张江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复旦张江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股份限售期、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复旦张江的 | 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发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 | 员期间 | ||||||
其他 | 赵大君、李军 | 赵大君、李军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本人担任复旦张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 | 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罗春 | 王罗春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在股份限售期、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复旦张江监事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复旦张江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同时,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复旦张江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发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 | 担任本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余岱青 | 余岱青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本人担任复旦张江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 | 担任本公司监事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甘益民 | 甘益民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在股份限售期、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复旦张江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 | 担任本公司高级管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人所持复旦张江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复旦张江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复旦张江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发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复旦张江首发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 |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 | ||||||
其他 | 杨小林、薛燕 | 杨小林、薛燕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复旦张江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复旦张江股份。 | 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张文伯、陶纪宁、蒋剑平、沈毅珺 | 张文伯、陶纪宁、蒋剑平、沈毅珺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自所持发行人首发上市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股份不超过首发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发上市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 担任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沈波、余晓阳、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李军、杨小林、甘益民、薛燕 | 发行人首发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A股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指按照中国境内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行人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照执行《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义务。公司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 | 2020年6月19日-2023年6月1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沈波、余晓阳、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李军、杨小林、甘益民、薛燕)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本人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则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同意发行人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如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公司 | 复旦张江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医药 | 上海医药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若复旦张江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复旦张江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李军、方靖、张嫚娟、 | 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李军、方靖、张嫚娟、卢蓉、周明对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卢蓉、周明 |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企业/本人或由本企业/本人支配的实体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依法购回本企业/本人或由本企业/本人支配的实体已转让的其所持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购回价格为下列两者中的高者:(1)发行人股票二级市场价格;(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发行人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收盘价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加上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购回实施日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企业/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积极履行股份购回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相关会议上投赞成票。 | ||||||
其他 | 沈波、余晓阳、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唐余宽、王罗春、刘小龙、黄建、余岱青、杨小林、甘益民、薛燕 | 沈波、余晓阳、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唐余宽、王罗春、刘小龙、黄建、余岱青、杨小林、甘益民、薛燕对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促使发行人依法购回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沈波、余晓阳、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李军、杨小林、甘益民、薛燕 | 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沈波、余晓阳、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李军、杨小林、甘益民、薛燕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 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交易所(“上交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上述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发行人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要求;(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发行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8)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分红 | 公司 |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制作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2020年6月19日-2023年6月1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若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发生其他欺诈发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实际、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沈波、余晓阳、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唐余宽、王罗春、刘小龙、 | 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沈波、余晓阳、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唐余宽、王罗春、刘小龙、黄建、余岱青、李军、杨小林、甘益民、薛燕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黄建、余岱青、李军、杨小林、甘益民、薛燕 | |||||||
其他 | 上海医药、方靖、张嫚娟、卢蓉、周明 | 上海医药、方靖、张嫚娟、卢蓉、周明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上海医药 | 上海医药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对于与复旦张江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严格配合履行复旦张江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合理,并配合复旦张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持有复旦张江股份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复旦张江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方靖、李军、张嫚娟、卢蓉、周明 | 王海波、苏勇、赵大君、方靖、李军、张嫚娟、卢蓉、周明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在不对复旦张江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复旦张江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复旦张江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严格配合履行复旦张江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合理,并配合复旦张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不利用与复旦张江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替复旦张江承担成本、费用或向复旦张江输送利益。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持有复旦张江股份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上海医药 | 上海医药关于避免未来同业竞争的承诺:上海医药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1)上海医药及上海医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会主动增持复旦张江的股份,亦不会寻求通 | 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过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权、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向复旦张江增加董事席位等方式谋求对复旦张江的控制权;(2)对于与复旦张江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上海医药将继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严格配合履行复旦张江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合理,并配合复旦张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上海医药将继续尊重复旦张江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尽最大努力避免与复旦张江之间出现非公平竞争或利益输送的情况,亦不会与复旦张江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本承诺函在上海医药持有复旦张江股份期间持续有效。若上海医药或上海医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复旦张江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上海医药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关于与上海医药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持续性关联(连)的公告》 |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9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披露的公告及公司 2020年10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关于与上海医药签署<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持续性关联(连)的公告》 | 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披露的公告及公司2023年3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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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6月12日 | 1,074,000,000.00 | 974,323,895.28 | 650,000,000.00 | 650,000,000.00 | 464,817,612.46 | 71.51 | 50,262,885.28 | 7.7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果 | |||||||||||||||||
海姆泊芬美国注册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6月12日 | 否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39,993,971.78 | 17.39 | 2025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见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生物医药创新研发持续发展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6月12日 | 否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246,430,652.00 | 102.68 | 2023年12月31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收购泰州复旦张江少数股权项目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6月12日 | 否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178,392,988.68 | 99.11 | 2020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见注2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6月12日 | 是 | 288,000,000.00 | 288,000,000.00 | 288,000,000.00 | /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1、受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境内外中介机构和海外医疗机构的反馈速度受限,公司“海姆泊芬美国注册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Ⅱ期临床工作。本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海姆泊芬美国注册项目”实施周期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原拟使用在前三年的项目实施中,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三年,现计划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五年,延期2年。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预算不变,仍全部用于研发费用支出。
2、“收购泰州复旦张江少数股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78,392,988.68元,该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为人民币1,607,011.32元,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3、“生物医药创新研发持续发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48,307,075.73元,由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后净额组成。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430,652.00元,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876,423.73元,将继续用于该项目的研发费用支出。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6月20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4,357,902 | 42.21 | - | -434,357,902 | -434,357,902 | 0 | 0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34,357,902 | 42.21 | - | -434,357,902 | -434,357,902 | 0 | 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96,471,472 | 28.81 | - | -296,471,472 | -296,471,472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7,886,430 | 13.40 | - | -137,886,430 | -137,886,430 | 0 | 0 |
4、外资持股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94,642,098 | 57.79 | +7,572,100 | +434,357,902 | +441,930,002 | 1,036,572,100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8,642,098 | 26.11 | +7,572,100 | +434,357,902 | +441,930,002 | 710,572,100 | 68.55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326,000,000 | 31.68 | - | - | - | 326,000,000 | 31.45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29,000,000 | 100.00 | +7,572,100 | 0 | +7,572,100 | 1,036,572,100 | 100.00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6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34,357,90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指定媒体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2、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7,572,1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 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新企二期创业投资企业 | 156,892,912 | 156,892,912 | - | - | - | 2023年6月19日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9,578,560 | 139,578,560 | - | - | - | 2023年6月19日 |
杨宗孟 | 80,000,000 | 80,000,000 | - | - | - | 2023年6月19日 |
王海波 | 57,886,430 | 57,886,430 | - | - | - | 2023年6月19日 |
合计 | 434,357,902 | 434,357,902 | - | -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67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1,672户,其中:A股21,536户,H股136户;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1 | 0 | 228,826,900 | 22.08 | - | - | 未知 | - | 境外法人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2 | 0 | 210,142,560 | 20.27 | -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新企二期创业投资企业 | 0 | 156,892,912 | 15.14 | - | - | 无 | - | 其他 |
杨宗孟 | 0 | 80,000,000 | 7.72 | -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王海波 | 0 | 57,886,430 | 5.58 | -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Invesco Hong Kong Limited注1 | 0 | 25,971,000 | 2.51 | - | - | 未知 | - | 境外法人 |
苏 勇 | 360,000 | 18,677,860 | 1.80 | -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赵大君 | 360,000 | 15,620,710 | 1.51 | -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李 军 | 330,000 | 9,018,200 | 0.87 | -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0 | 6,562,382 | 0.63 | -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1 | 228,826,9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28,826,900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2 | 210,142,560 | 人民币普通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 210,142,560 |
新企二期创业投资企业 | 156,892,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892,912 |
杨宗孟 | 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0 |
王海波 | 57,886,4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886,430 |
Invesco Hong Kong Limited注1 | 25,971,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5,971,000 |
苏 勇 | 18,677,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77,860 |
赵大君 | 15,620,7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20,710 |
李 军 | 9,01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18,200 |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6,562,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2,38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情况 |
注 1: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上表中其持股数剔除了上海医药所持有的70,564,000股H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Invesco Hong Kong Limited 所持有的25,971,000股H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客户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注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0,142,560股,其中持有公司A股股份(人民币普通股)139,578,560股,持有公司H股股份(境外上市外资股)70,564,000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苏 勇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18,317,860 | 18,677,860 | +36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赵大君 | 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总经理、 | 15,260,710 | 15,620,710 | +36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薛 燕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1,700,000 | 2,030,000 | +33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曲亚楠 | 职工代表监事 | 0 | 39,000 | +39,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李 军 | 副总经理 | 8,688,200 | 9,018,200 | +33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杨小林 | 副总经理(离任) | 1,494,000 | 1,854,000 | +36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李晓闻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210,000 | +21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秦 蕾 | 副总经理 | 0 | 30,000 | +3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陈 宇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600 | 182,600 | +18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张文伯 | 核心技术人员 | 826,599 | 1,066,599 | +24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蒋剑平 | 核心技术人员 | 830,000 | 1,040,000 | +21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陶纪宁 | 核心技术人员 | 800,000 | 872,000 | +72,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杨 彤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40,000 | +40,000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1、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薛燕女士期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共计2,030,000股,其中持有A股股份1,980,000股,H股股份50,000股。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所归属的股票于2023年5月17日上市流通。
3、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曲亚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曲亚楠女士未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4、上述持股数量均为个人直接持股数量。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附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 |
页码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 - 4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5 - 7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9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10 - 11 |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2 |
财务报表附注 | 13 - 105 |
补充资料 | 1 - 2 |
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 -
资产 | 附注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合并 | 合并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1,231,128,499 | 1,289,302,664 |
应收票据 | 五(2) | 100,099,391 | 172,740,246 |
应收账款 | 五(3) | 639,994,182 | 506,383,690 |
预付款项 | 五(4) | 8,945,678 | 17,987,140 |
其他应收款 | 五(5) | 4,734,928 | 4,870,442 |
存货 | 五(6) | 49,545,050 | 40,526,76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五(7) | - | 33,320,625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8) | 8,682,885 | 4,057,218 |
流动资产合计 | 2,043,130,613 | 2,069,188,785 |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9) | 366,679 | 604,241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10) | 299,337,942 | 305,767,001 |
固定资产 | 五(11) | 206,300,209 | 206,262,520 |
在建工程 | 五(12) | 169,079,236 | 122,371,274 |
使用权资产 | 五(13) | 18,833,167 | 22,876,981 |
无形资产 | 五(14) | 59,504,223 | 62,321,642 |
开发支出 | 五(14) | 35,462,997 | 34,825,737 |
商誉 | 五(15)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16) | 6,932,229 | 8,261,2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17) | 91,556,946 | 85,903,6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18) | 100,508,934 | 57,624,2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7,882,562 | 906,818,487 | |
资产总计 | 3,031,013,175 | 2,976,007,272 | |
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2 -
负债及股东权益 | 附注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合并 | 合并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20) | 100,000,000 | 101,000,000 |
应付账款 | 五(21) | 8,850,423 | 7,431,420 |
合同负债 | 五(22) | 255,193 | 308,923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23) | 20,260,191 | 27,761,585 |
应交税费 | 五(24) | 9,344,214 | 9,611,771 |
其他应付款 | 五(25) | 527,090,135 | 518,974,18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27) | 8,112,500 | 8,216,162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26) | 33,176 | 40,160 |
流动负债合计 | 673,945,832 | 673,344,204 |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五(27) | 11,186,478 | 15,598,764 |
递延收益 | 五(28) | 30,905,433 | 34,042,94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091,911 | 49,641,713 | |
负债合计 | 716,037,743 | 722,985,917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29) | 103,657,210 | 102,900,000 |
资本公积 | 五(30) | 1,290,268,668 | 1,225,008,937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31) | (5,308,609) | (5,201,021) |
盈余公积 | 五(32) | 52,150,000 | 52,150,000 |
未分配利润 | 五(33) | 878,121,763 | 882,244,301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318,889,032 | 2,257,102,217 | |
少数股东权益 | (3,913,600) | (4,080,862) | |
股东权益合计 | 2,314,975,432 | 2,253,021,355 | |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 3,031,013,175 | 2,976,007,272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赵大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薛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
章雯
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3 -
资产 | 附注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公司 | 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48,276,143 | 1,187,769,137 | |
应收票据 | 十五(1) | 100,099,391 | 171,417,288 |
应收账款 | 十五(2) | 587,737,387 | 453,992,988 |
预付款项 | 8,627,667 | 7,339,95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五(3) | 104,157,558 | 72,727,084 |
存货 | 19,053,662 | 19,268,92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33,320,625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1,748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68,433,556 | 1,945,835,999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五(4) | 747,382,163 | 755,137,282 |
固定资产 | 124,352,851 | 120,872,439 | |
使用权资产 | 十五(5) | 18,833,167 | 22,743,759 |
无形资产 | 12,235,291 | 12,852,169 | |
开发支出 | 35,462,997 | 34,825,737 | |
长期待摊费用 | 6,189,228 | 7,724,6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587,936 | 87,848,7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937,543 | 12,770,21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49,981,176 | 1,054,774,976 | |
资产总计 | 3,018,414,732 | 3,000,610,975 | |
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 -
负债及股东权益 | 附注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公司 | 公司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 | 101,000,000 | |
应付账款 | 5,115,984 | 6,465,403 | |
合同负债 | 126,619 | 174,83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193,708 | 25,499,579 | |
应交税费 | 9,179,394 | 9,441,336 | |
其他应付款 | 469,754,324 | 482,422,76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十五(6) | 8,112,500 | 8,076,240 |
其他流动负债 | 16,461 | 22,728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2,498,990 | 633,102,882 |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十五(6) | 11,186,478 | 15,598,764 |
递延收益 | 28,009,183 | 29,988,19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195,661 | 45,586,963 | |
负债合计 | 651,694,651 | 678,689,845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103,657,210 | 102,900,000 | |
资本公积 | 1,368,459,024 | 1,303,199,293 | |
盈余公积 | 52,150,000 | 52,150,000 | |
未分配利润 | 842,453,847 | 863,671,837 | |
股东权益合计 | 2,366,720,081 | 2,321,921,130 | |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 3,018,414,732 | 3,000,610,975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赵大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薛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
章雯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 -
附注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合并 | 合并 | |||
营业收入 | 五(34) | 522,827,706 | 271,259,675 | |
减:营业成本 | 五(34)、五(40) | (41,577,068) | (28,143,633) | |
税金及附加 | 五(35) | (2,271,436) | (2,611,113) | |
销售费用 | 五(36)、五(40) | (249,225,184) | (133,572,711) | |
管理费用 | 五(37)、五(40) | (27,454,732) | (34,953,733) | |
研发费用 | 五(38)、五(40) | (117,953,593) | (102,559,780) | |
财务费用-净额 | 五(39) | 428,551 | 1,849,70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21,983)) | (742,393) | ||
利息收入 | 2,335,387 | 2,461,712 | ||
加:其他收益 | 五(41) | 4,020,809 | 1,543,602 | |
投资收益 | 五(42) | 2,848,966 | 5,879,83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7,427,169) | (3,724,438) | ||
信用减值损失 | 五(43) | (28,554,785) | (40,086,291) | |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 五(44) | (1,280,316) | 6,999 | |
资产处置收益 | 五(45) | 1,473,451 | 615,680 | |
营业利润/(亏损) | 63,282,369 | (60,771,7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46) | 424,260 | 399,685 |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47) | (273,831) | (817,404) | |
利润/(亏损)总额 | 63,432,798 | (61,189,4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48) | 5,171,973 | 25,168,603 | |
净利润/(亏损) | 68,604,771 | (36,020,882) | ||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亏损) | 68,604,771 | (36,020,882)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 68,437,509 | (35,974,546) | ||
少数股东损益 | 167,262 | (46,336)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 -
附注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合并 | 合并 | ||
其他综合损益的税后净额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7,562) | (872,524)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9,974 | 166,897 | |
(107,588) | (705,627) | ||
综合收益/(损失)总额 | 68,497,183 | (36,726,509)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损失)总额 | 68,329,921 | (36,680,173)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损失总额 | 167,262 | (46,336) | |
68,497,183 | (36,726,509) | ||
每股收益/(损失) | |||
基本每股收益/(损失) | 五(49) | 0.07 | (0.03) |
稀释每股收益/(损失) | 五(49) | 0.07 | (0.0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 -
附注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公司 | 公司 | ||
营业收入 | 十五(7) | 466,212,239 | 230,066,478 |
减:营业成本 | 十五(7) | (30,122,898) | (25,171,194) |
税金及附加 | (1,220,148) | (1,609,490) | |
销售费用 | (229,654,176) | (118,424,061) | |
管理费用 | (18,573,462) | (22,156,855) | |
研发费用 | (118,933,516) | (103,688,717) | |
财务费用-净额 | 186,872 | 1,331,31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21,652) | (734,916) | |
利息收入 | 2,084,538 | 1,927,853 | |
加:其他收益 | 2,615,063 | 292,420 | |
投资收益 | 十五(8) | 3,337,434 | 6,063,47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7,427,169) | (3,724,438) | |
信用减值损失 | (28,449,590) | (40,086,291) | |
资产减值损失 | (1,406,489) | 28,391 | |
资产处置收益 | 904,425 | 449,308 | |
营业利润/(亏损) | 44,895,754 | (72,905,2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405,030 | 398,585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6,648) | (806,796) | |
利润/(亏损)总额 | 45,084,136 | (73,313,426) | |
减:所得税费用 | 6,257,921 | 21,750,982 | |
净利润/(亏损) | 51,342,057 | (51,562,444) | |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亏损) | 51,342,057 | (51,562,444)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损失)的税后净额 | - | - | |
综合收益/(损失)总额 | 51,342,057 | (51,562,444)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 -
附注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合并 | 合并 | ||
一、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9,335,303 | 404,520,38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0)(a) | 9,303,743 | 12,572,2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8,639,046 | 417,092,59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0,207,970) | (184,675,67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9,186,381) | (122,837,6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720,250) | (26,397,75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0)(b) | (47,278,602) | (23,814,6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7,393,203) | (357,725,767) | |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五(50)(f) | (108,754,157) | 59,366,826 |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07,211 | 482,92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0)(c) | 2,123,995,425 | 2,014,604,2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5,402,636 | 2,015,087,1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110,831) | (58,797,48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0)(d) | (2,080,000,000) | (2,005,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4,110,831) | (2,063,797,482) |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08,195) | (48,710,2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861,643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861,643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05,716) |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0)(e) | (4,997,714) | (13,068,9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03,430) | (13,068,930) | |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158,213 | (13,068,9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129,974 | 166,897 | |
五、现金净减少额 | 五(50)(g) | (58,174,165) | (2,245,495) |
加:期初现金余额 | 五(50)(g) | 1,289,302,664 | 1,208,880,911 |
六、期末现金余额 | 五(50)(g) | 1,231,128,499 | 1,206,635,416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 -
附注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公司 | 公司 | ||
一、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7,857,959 | 335,382,71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986,274 | 62,368,7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6,844,233 | 397,751,45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0,367,179) | (177,309,91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1,979,019) | (104,496,4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014,880) | (24,300,69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58,479) | (74,201,9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2,419,557) | (380,308,960) | |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575,324) | 17,442,49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4,425 | 316,55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4,483,893 | 1,674,787,91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5,388,318 | 1,675,104,47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604,454) | (12,975,036)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0,000,000) | (1,66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8,604,454) | (1,677,975,036) | |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83,864 | (2,870,56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861,643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861,643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05,716) |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57,461) | (12,858,55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63,177) | (12,858,552) | |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298,466 | (12,858,55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 | - | |
五、现金净减少/(增加)额 | (39,492,994) | 1,713,377 | |
加:期初现金余额 | 1,187,769,137 | 1,083,259,371 | |
六、期末现金余额 | 1,148,276,143 | 1,084,972,748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赵大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薛燕 会计机构负
责人: 章雯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0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项目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04,300,000 | 1,265,093,686 | (40,824,137) | (4,050,820) | 52,150,000 | 816,277,203 | (3,355,962) | 2,189,589,97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增减变动额 | ||||||||
综合收益总额 | ||||||||
净亏损 | - | - | - | - | - | (35,974,546) | (46,336) | (36,020,882) |
其他综合损益 | - | - | - | (705,627) | - | - | - | (705,627) |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附注五(30))、(附注(六)) | - | 50,502,749 | - | - | - | - | - | 50,502,749 |
股份回购 | - | - | (8,699,542) | - | - | - | - | (8,699,542) |
其他 | (1,400,000) | (48,123,679) | 49,523,679 | - | - | - | - | - |
利润分配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72,030,000) | - | (72,030,000)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02,900,000 | 1,267,472,756 | - | (4,756,447) | 52,150,000 | 708,272,657 | (3,402,298) | 2,122,636,668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赵大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薛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 章雯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项目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2,900,000 | 1,225,008,937 | (5,201,021) | 52,150,000 | 882,244,301 | (4,080,862) | 2,253,021,35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增减变动额 | |||||||
综合收益总额 | |||||||
净利润 | - | - | - | - | 68,437,509 | 167,262 | 68,604,771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107,588) | - | - | - | (107,588) |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股东投入资本 | 757,210 | 66,104,433 | - | - | - | - | 66,861,643 |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附注五(30)、附注(六)) | - | (1,842,812) | - | - | - | - | (1,842,812) |
利润分配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72,560,047) | - | (72,560,047) |
其他 | - | 998,110 | - | - | - | - | 998,110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03,657,210 | 1,290,268,668 | (5,308,609) | 52,150,000 | 878,121,763 | (3,913,600) | 2,314,975,432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赵大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薛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 章雯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2 -
项目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04,300,000 | 1,343,284,042 | (40,824,137) | 52,150,000 | 833,657,205 | 2,292,567,110 |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增减变动额 | |||||||
综合收益总额 | |||||||
净亏损 | - | - | - | - | (51,562,444) | (51,562,444) | |
股东投入资本 |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附注六) | - | 50,502,749 | - | - | - | 50,502,749 | |
股份回购 | - | - | (8,699,542) | - | - | (8,699,542) | |
其他 | (1,400,000) | (48,123,679) | 49,523,679 | - | - | - | |
利润分配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72,030,000) | (72,030,000)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02,900,000 | 1,345,663,112 | - | 52,150,000 | 710,064,761 | 2,210,777,87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2,900,000 | 1,303,199,293 | - | 52,150,000 | 863,671,837 | 2,321,921,130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增减变动额 | |||||||
综合收益总额 | |||||||
净利润 | - | - | - | - | 51,342,057 | 51,342,057 | |
股东投入资本 | |||||||
股东投入资本 | 757,210 | 66,104,433 | - | - | - | 66,861,643 |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附注六) | - - | (1,842,812) | - | - | - | (1,842,812) | |
利润分配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72,560,047) | (72,560,047) | |
其他 | - | 998,110 | - | - | - | 998,110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03,657,210 | 1,368,459,024 | - | 52,150,000 | 842,453,847 | 2,366,720,081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企业负责人: 赵大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薛燕 会计机
构负责人: 章雯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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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公司的基本情况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6年11月1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始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5,295,000元。 于2000年10月20日,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变动,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5,295,000元增加至53,000,000元。 本公司于2000年11月8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完成后更名为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53,000,000元,分为5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于2002年1月20日,本公司将每股面值为1元的5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拆细为每股面值0.10元的53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 于2002年8月13日,本公司发行了198,000,000股面值为0.10元境外普通股(以下简称“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交易。该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增至71,000,000元,分为710,000,000股,每股面值0.1元。 经过于2012年6月29日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年2月4日实施的H股配售,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增至92,300,000元,分为923,000,000股,每股面值0.1元。 于2013年12月16日,本公司的H股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转至主板交易。 于2020年6月12日,本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120,000,000股每股面值0.1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20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交易。该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增至104,300,000元,分为1,043,000,000股,每股面值0.1元。 于2022年6月7日,本公司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已回购14,000,000股H股股份的注销手续,本公司的总股本由1,043,000,000股变更为1,029,000,000股,每股面值0.1元。 |
于2023年5月11日,根据2021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满足归属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2,100股,每股面值为0.1元,发行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103,657,210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4 -
一 | 公司的基本情况(续) |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研究、开发及出售自行开发的生物医药知识,为客户提供合约制研究,制造及出售医药及诊断产品,以及提供其他医疗服务。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七。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0日批准报出。 |
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的计量(附注二(8))、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9))、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附注二(11)、(13)、(22))、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判断标准(附注二(13))、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二(18))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二(25)。 | |
(1) |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新的香港地区《公司条例》自2014年3月3日起生效。本财务报表的若干相关事项已根据香港地区《公司条例》的要求进行披露。 | |
(2) |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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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3) | 会计年度 |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
(4) | 记账本位币 |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 |
(5) |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 |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 |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 |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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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 |
(7) | 外币折算 |
(a) | 外币交易 |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 |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
(b) |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
(8) | 金融工具 |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
(a) | 金融资产 |
(i) | 分类和计量 |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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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8) | 金融工具(续) |
(a) | 金融资产(续) |
(i) | 分类和计量(续) |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 |
债务工具 | |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集团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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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8) | 金融工具(续) |
(a) | 金融资产(续) |
(i) | 分类和计量(续) |
债务工具(续)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 |
权益工具 | |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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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8) | 金融工具(续) |
(a) | 金融资产(续) |
(ii) | 减值 |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 |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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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8) | 金融工具(续) |
(a) | 金融资产(续) |
(ii) | 减值(续) |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
应收票据组合 | 银行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组合 | 所有应收销售款 | |
其他应收款组合一 | 子公司款项 | |
其他应收款组合二 | 关联方款项 | |
其他应收款组合三 | 押金和保证金 | |
其他应收款组合四 | 员工备用金 | |
其他应收款组合五 | 其他 |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
(iii) | 终止确认 | |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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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8) | 金融工具(续) |
(a) | 金融资产(续) |
(iii) | 终止确认(续)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
(b) | 金融负债 |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 |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c) |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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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9) | 存货 |
(a) | 分类 |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 |
(b) |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 |
(c) |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
(d) |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
(e)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 |
(10) | 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 |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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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10) | 长期股权投资(续) |
(a) | 投资成本确定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
(b) |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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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10) | 长期股权投资(续) |
(c) |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 |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 |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 |
(d)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5))。 | |
(e) | 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 |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剩余股权按照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此外,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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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11) | 固定资产 |
(a) |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和运输工具等。 | |
固定资产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 |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
(b) |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 | 8至20年 | 0%-10% | 4.50%至12.50% | |
机器设备 | 3至10年 | 0%-10% | 9.00%至33.33%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3至8年 | 0%-10% | 11.25%至33.33% | |
运输工具 | 5至8年 | 0%-10% | 11.25%至20.00% |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 ||||
(c) |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5))。 | |||
(d) | 固定资产的处置 | |||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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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12) |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5))。 | |
(13) | 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研发技术(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和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 |
(a) | 土地使用权 |
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并采用直线法按使用年限47-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 |
(b) | 专有技术 |
专有技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一般为5-10年。 | |
(c) | 研发技术 |
研发技术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预计受益年限平均摊销,一般为5-10年。 | |
(d) | 软件 |
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一般为3-10年。 | |
(e) |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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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13) | 无形资产(续) |
(f) | 研究与开发 |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 |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于期末,本集团对于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进行审阅,并将不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相关开发项目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 |
(g) | 无形资产减值 |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5))。 | |
(14) | 长期待摊费用 |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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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15) | 长期资产减值 |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 |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 |
(16) | 职工薪酬 |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等。 | |
(a) | 短期薪酬 |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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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16) | 职工薪酬(续) |
(b) | 离职后福利 |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 |
基本养老保险 | |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17) | 股利分配 |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 |
(18) | 收入 |
合同开始日,本集团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并对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附注二(8))。 | |
(a) | 销售商品 |
本集团将医药及诊断产品交付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或按照合同规定在客户验收或达到控制权转移时点后确认收入。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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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18) | 收入(续) |
(b) | 技术转让 |
技术转让的收入于合同履约义务完成,与该技术相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确认。 | |
在技术转让合同所述条款的规定下,购货方成功将获转让的技术商业化后,本集团可在未来收取额外收益分成的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在满足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确认可变对价部分的收入。 | |
(c) | 合作开发、技术服务及劳务 |
提供合作开发、技术服务及劳务的收入于服务提供期间确认。本集团将为获取劳务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
(19) | 政府补助 |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财政补贴等。 | |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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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20) | 递延收益 |
对于自第三方取得并存在后续受益期间的款项,包括政府补助和依据长期协议取得的款项等,本公司在取得时将其计入递延收益,并按预计收益期间系统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 |
(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 |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
(22) | 租赁 |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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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22) | 租赁(续) |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 |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为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 |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 |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 |
(23) | 分部信息 |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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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23) | 分部信息(续) |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
(24) | 股份支付 |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计划均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核算。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损益。 | |
对于最终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该可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 |
本集团修改股份支付计划条款时,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根据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核算;如果本集团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核算时不予以考虑,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如果本集团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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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25) |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 |
(a) |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
(i) | 开发支出的资本化 |
本集团的管理层根据开发支出的未来商业上的经济利益及技术可行性等情况来判断其是否可予以资本化,同时在考虑未来商业上的经济利益时,管理层对于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及毛利率等主要假设进行了估计。由于技术可能出现失败、进步或革新,对未来商业利益的预测也可能出现变化,因此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判断可能发生重大改变。 如果技术及未来商业利益存在不利变化时,管理层会核销或冲减已资本化的开发支出。 | |
(ii) | 政府补助 |
当确认政府补助时,管理层根据补助性质及其补偿目的以确定该笔补助是与过去费用、未来成本或者资产相关,并据此采用适用的会计政策。 | |
为了使政府补助与其补偿的成本相匹配,与成本相关的政府补助递延入账,管理层根据政府补助目的、性质、补偿期间以及相关项目进度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每项补助适用的计算方法和相应的递延期间。计算方法和递延期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并在适当时调整。 | |
(b) |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风险: |
(i) |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
本集团的管理层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此估计以类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经验为基础。该估计可能因为科技创新或者竞争者对严峻的行业周期而采取行动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动。 管理层将对可使用年限较以前估计短的资产提高折旧率,或者放弃技术上已经过时的资产并予以核销,或出售非重要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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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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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25) |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
(b) |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
(ii) |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
本集团的管理层就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减值进行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此估计按客户的信用记录及现有市场情况而定。管理层将于各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有关减值准备。 | |
(iii) | 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
本集团拥有专有技术及研发技术,主要用于药品生产。根据预期的经济利益,本集团估计该等专有技术及研发技术的可使用年限一般为5至10年。然而,实际的可使用年限可能短于或长于管理层的估计,其取决于相关药品经济利益可流入情况。集团定期检查预期经济利益情况可能导致专有技术及研发技术可使用年限发生变动,从而导致未来期间的摊销变动。 |
(iv) | 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管理层预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未来很有可能抵减应税所得额时,确认其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实际应用结果可能有所不同。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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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25) |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
(b) |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
(iv) | 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
如附注三(1)所述,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及本公司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以及该等子公司认为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本公司以及该等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 | |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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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税项 | ||
(1) |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企业所得税(a) | 应纳税所得额 | 15%及16.5% |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6%及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5%及7% | |
(a) | 本公司于2020年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6264),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5%)。 | ||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溯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溯源生物”) 于2022年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1000054),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溯源生物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5%)。溯源生物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产生应纳税所得,因此未计提所得税费用。 |
本公司之子公司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泰州药业”)于2021年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7432),该证书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5%)。泰州药业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产生应纳税所得,因此未计提所得税费用。 |
本公司之子公司风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风屹控股”)为注册在香港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香港实施两级制利得税税率,首2,000,000港币的应课税利润适用8.25%的税率,其余应课税利润适用16.5%的税率。风屹控股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产生应课税利润,因此未计提香港利得税。 | |
四 | 子公司 |
详见附注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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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1) | 货币资金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库存现金 | 33,243 | 44,479 | |
银行存款 | 1,231,095,256 | 1,289,258,185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602,041 | 3,465,559 | |
1,231,128,499 | 1,289,302,664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无银行存款受限制。 | |||||
(2) | 应收票据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99,391 | 172,740,246 | |||
减:坏账准备 | - | - | |||
100,099,391 | 172,740,246 | ||||
(a)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上述票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 | ||||
(b)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 ||||
已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
银行承兑汇票(i) | 12,187,117 | 6,880,000 |
(i)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仅对少数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背书,故仍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c) |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信用损失,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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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3) | 应收账款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680,857,453 | 518,749,422 | |
减:坏账准备 | (40,863,271) | (12,365,732) | |
639,994,182 | 506,383,690 |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主要为销售医药及诊断产品形成的应收账款,附有30至120天信用期。 |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无重大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 |
(a) |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680,585,853 | 516,855,117 | |
一到二年 | - | 1,622,705 | |
三年以上 | 271,600 | 271,600 | |
680,857,453 | 518,749,422 |
(b) | 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 |||||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 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386,624,474 | (27,740,271) | 56.78%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0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3) | 应收账款(续) |
(c) | 坏账准备 |
2022年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3年 | ||||
12月31日 | 计提 | 转回 | 核销 | 6月30日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365,732) | (28,497,539) | - | - | (40,863,271) |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
(i)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未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ii) | 于2023年6月30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
组合 — 应收销售款: |
2023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未逾期 | 287,240,050 | - | - | ||||
逾期120天以内 | 210,103,284 | 1.56% | (3,271,633) | ||||
逾期121天至一年 | 183,242,519 | 20.37% | (37,320,038) | ||||
逾期三年以上 | 271,600 | 100.00% | (271,600) | ||||
680,857,453 | (40,863,27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1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3) | 应收账款(续) |
(c) | 坏账准备(续) |
(iii) | 于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
组合 — 应收销售款: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未逾期 | 248,647,454 | - | - | ||||
逾期120天以内 | 227,798,184 | 0.64% | (1,456,453) | ||||
逾期121天至一年 | 40,409,479 | 22.31% | (9,014,974) | ||||
逾期一到二年 | 1,622,705 | 100.00% | (1,622,705) | ||||
逾期三年以上 | 271,600 | 100.00% | (271,600) | ||||
518,749,422 | (12,365,732) |
(d)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余额。 |
(4) | 预付款项 | |||||||
(a) |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
一年以内 | 8,702,188 | 97.28% | 17,704,339 | 98.43% | ||||
一至二年 | 243,490 | 2.72% | 282,801 | 1.57% | ||||
8,945,678 | 100.00% | 17,987,140 | 100.00% |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付账款中无重大预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2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4) | 预付款项(续) | |||
(b) | 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4,574,520 | 51.14% | ||
(5) | 其他应收款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应收押金 | 2,904,001 | 3,041,175 | ||
应收员工备用金 | 261,244 | 425,644 | ||
应收保证金 | 30,379 | 10,380 | ||
其他 | 1,539,304 | 1,393,243 | ||
4,734,928 | 4,870,442 | |||
减:坏账准备 | - | - | ||
4,734,928 | 4,870,442 |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账款中无重大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3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5) | 其他应收款(续) | |||
(a) |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1,685,577 | 1,672,094 | ||
一到二年 | 1,012,824 | 1,034,174 | ||
二到三年 | 678,103 | 721,298 | ||
三年以上 | 1,358,424 | 1,442,876 | ||
4,734,928 | 4,870,442 |
(b) |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 |||||
(i) | 于2023年6月30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组合计提: | ||||||
押金和保证金 | 2,934,380 | - | - | |||
员工备用金 | 261,244 | - | - | |||
其他 | 1,539,304 | - | - | |||
4,734,928 | - |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4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5) | 其他应收款(续) | |||||
(b) |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续) | |||||
(ii) | 于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组合计提: | ||||||
押金和保证金 | 3,051,555 | - | - | |||
员工备用金 | 425,644 | - | - | |||
其他 | 1,393,243 | - | - | |||
4,870,442 | -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
(c) | 坏账准备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计提 | 本期核销 | 2023年 6月30日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 | (57,246) | 57,246 | - |
(d) | 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 |||||||||
性质 | 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 ||||||
公司1 | 押金 | 1,267,464 | 三年以上 | 26.77% | - | |||||
公司2 | 押金 | 572,004 | 一至二年 | 12.08% | - | |||||
公司3 | 押金 | 562,103 | 二至三年 | 11.87% | - | |||||
公司4 | 其他 | 178,218 | 一年以内 | 3.76% | - | |||||
公司5 | 押金 | 169,098 | 一至二年 | 3.57% | - | |||||
2,748,887 | 58.05%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5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6) | 存货 | |||||||||||
(a) | 存货分类如下: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 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6,839,782 | (322,307) | 26,517,475 | 12,267,192 | (403,448) | 11,863,744 | ||||||
在产品 | 9,376,021 | (31,123) | 9,344,898 | 15,973,235 | (223,550) | 15,749,685 | ||||||
库存商品 | 13,094,540 | (656,124) | 12,438,416 | 14,518,637 | (2,620,317) | 11,898,320 | ||||||
周转材料 | 1,244,261 | - | 1,244,261 | 1,015,011 | - | 1,015,011 | ||||||
50,554,604 | (1,009,554) | 49,545,050 | 43,774,075 | (3,247,315) | 40,526,760 |
(b) |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销 | 2023年 6月30日 | |||||||||||||||
原材料 | (403,448) | (80,429) | 161,570 | (322,307) | ||||||||||||||
在产品 | (223,550) | (31,123) | 223,550 | (31,123) | ||||||||||||||
库存商品 | (2,620,317) | (1,168,764) | 3,132,957 | (656,124) | ||||||||||||||
(3,247,315) | (1,280,316) | 3,518,077 | (1,009,554) | |||||||||||||||
(c) |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
原材料 |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投入生产并销售/报废 | ||||||||||||||||
在产品 |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完成生产并销售 | ||||||||||||||||
产成品 | 估计售价减去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销售/报废 |
(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本金 | - | 3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应收利息 | - | 3,320,625 | |
- | 33,320,625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6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8) | 其他流动资产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8,201,137 | 1,131,642 | |
预交所得税 | 481,748 | 2,925,576 | |
8,682,885 | 4,057,218 |
(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权益工具投资 | |||
上市公司股权 | 366,679 | 604,241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Kintara Therapeutics, Inc. (“Kintara”) | |||
—成本 | 5,623,983 | 5,623,983 |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5,257,304) | (5,019,742) | |
366,679 | 604,241 | ||
本公司持有Kintara Therapeutics, Inc (以下简称“Kintara”)12,592股普通股。根据收购完成日Kintara收盘价计算,本公司持有的Kintara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5,623,983元。 于2023年6月30日,根据当天Kintara收盘价计算,本公司持有的Kintara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366,679元。 |
(10) | 长期股权投资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合营企业(附注七(2)) | 64,552,778 | 65,578,369 | |
联营企业(附注七(2)) | 235,117,920 | 240,521,388 | |
299,670,698 | 306,099,757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332,756) | (332,756) | |
299,337,942 | 305,767,00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7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10) | 长期股权投资(续) | |||||||||||||||||||||
(a) | 合营企业 | |||||||||||||||||||||
本期增减变动 | ||||||||||||||||||||||
2022年 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 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 减值准备 | 其他 | 2023年 6月30日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百富(常州)健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百富常州”) | 65,578,369 | - | - | (1,025,591) | - | - | - | - | - | 64,552,778 |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认缴出资比例为29.85%,实缴出资比例为30.47%。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8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10) | 长期股权投资(续) | |||||||||||||||||||||
(b) | 联营企业 | |||||||||||||||||||||
本期增减变动 | ||||||||||||||||||||||
2022年 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 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 减值准备 | 其他 | 2023年 6月30日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上海汉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汉都医药”) | 240,188,632 | - | - | (6,401,578) | - | 998,110 | - | - | - | 234,785,164 | - | |||||||||||
上海先导药业有限公司(“先导药业”) | 332,756 | - | - | - | - | - | - | - | - | 332,756 | (332,756) | |||||||||||
德美诊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美诊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0,521,388 | - | - | (6,401,578) | - | 998,110 | - | - | - | 235,117,920 | (332,756) | ||||||||||||
本集团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2)。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49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11) | 固定资产 |
房屋 | 机器设备 | 电子及 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原价 | ||||||
2022年12月31日 | 198,519,184 | 330,563,010 | 9,051,063 | 4,025,746 | 542,159,003 | |
本年增加 | ||||||
购置 | - | 23,101,437 | 392,035 | - | 23,493,472 | |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五(12)) | 662,199 | - | - | - | 662,199 | |
本年减少 | ||||||
处置及报废 | - | (5,026,594) | - | - | (5,026,594) | |
2023年6月30日 | 199,181,383 | 348,637,853 | 9,443,098 | 4,025,746 | 561,288,080 | |
累计折旧 | ||||||
2022年12月31日 | (95,601,675) | (230,137,542) | (6,645,362) | (1,613,195) | (333,997,774) | |
本年增加 | ||||||
计提 | (3,943,728) | (19,333,233) | (414,051) | (199,962) | (23,890,974) | |
本年减少 | ||||||
处置及报废 | - | 4,799,586 | - | - | 4,799,586 | |
2023年6月30日 | (99,545,403) | (244,671,189) | (7,059,413) | (1,813,157) | (353,089,162) | |
减值准备 | ||||||
2022年12月31日及 | ||||||
2023年6月30日 | - | (1,887,164) | (11,545) | - | (1,898,709) | |
账面价值 | ||||||
2023年6月30日 | 99,635,980 | 102,079,500 | 2,372,140 | 2,212,589 | 206,300,209 | |
2022年12月31日 | 102,917,509 | 98,538,304 | 2,394,156 | 2,412,551 | 206,262,52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0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11) | 固定资产(续)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23,890,974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3,345,083元),其中计入营业成本、资本化开发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5,978,657元、1,943元、7,407,986元、1,056,616元和9,445,772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8,487,936元、40,651元、7,225,636元、1,111,966元和6,487,894元)。 由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的原价为662,199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 |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和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
(12) | 在建工程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泰州药业二期医药生产基地建设 | 169,079,236 | - | 169,079,236 | 122,371,274 | - | 122,371,274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1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12) | 在建工程(续) |
(i) |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 |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年转入 固定资产 | 本年转入 长期待摊费用 | 2023年 6月30日 | 工程投入占预算的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
泰州药业二期医药生产基地建设 | 587,350,000 | 122,371,274 | 46,707,962 | - | - | 169,079,236 | 28.79% | 28.79% | 自有资金 | |
艾拉制剂车间改造项目 | 662,199 | - | 662,199 | (662,199) | - | -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使用权资产改造项目 | 252,109 | - | 252,109 | - | (252,109) | -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122,371,274 | 47,622,270 | (662,199) | (252,109) | 169,079,236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减值的在建工程。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2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13) | 使用权资产 | |
房屋及建筑物 | ||
原价 | ||
2022年12月31日 | 36,588,338 | |
本期增加 | ||
新增租赁合同 | 423,300 | |
本期减少 | ||
租赁到期 | (1,751,146) | |
租赁终止 | (582,448) | |
2023年6月30日 | 34,678,044 | |
累计折旧 | ||
2022年12月31日 | (13,711,357) | |
本期增加 | ||
计提 | (4,068,597) | |
本期减少 | ||
租赁到期 | 1,751,146 | |
租赁终止 | 183,931 | |
2023年6月30日 | (15,844,877) | |
账面价值 | ||
2023年6月30日 | 18,833,167 | |
2022年12月31日 | 22,876,981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3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14) | 无形资产 |
土地使用权 | 专有技术 | 研发技术 | 软件 | 合计 | ||
原价 | ||||||
2022年12月31日 | 50,403,679 | 13,843,164 | 65,824,380 | 13,309,813 | 143,381,036 | |
本期增加 | ||||||
购置 | - | - | - | 246,820 | 246,820 | |
2023年6月30日 | 50,403,679 | 13,843,164 | 65,824,380 | 13,556,633 | 143,627,856 | |
累计摊销 | ||||||
2022年12月31日 | (11,541,843) | (8,393,164) | (51,139,209) | (8,171,021) | (79,245,237) | |
本期增加 | (525,607) | - | (1,907,654) | (630,978) | (3,064,239) | |
2023年6月30日 | (12,067,450) | (8,393,164) | (53,046,863) | (8,801,999) | (82,309,476) | |
减值准备 | ||||||
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 | - | (450,000) | (1,364,157) | - | (1,814,157) | |
账面价值 | ||||||
2023年6月30日 | 38,336,229 | 5,000,000 | 11,413,360 | 4,754,634 | 59,504,223 | |
2022年12月31日 | 38,861,836 | 5,000,000 | 13,321,014 | 5,138,792 | 62,321,64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3,064,239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4,409,592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4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14) | 无形资产(续) |
本集团开发支出列示如下: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
计入 损益 | 确认为 无形资产 | |||||
药品一致性评价 | 34,825,737 | 637,260 | - | - | 35,462,99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研究开发支出共计118,590,853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06,844,837元),其中117,953,593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02,559,780元)于当期计入损益,637,26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4,285,057元)计入开发支出。于2023年6月30日,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19% (2022年12月31日:21%)。 |
(15) | 商誉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
商誉–原值 | 8,937,000 | - | - | 8,937,000 | ||||
减:减值准备 | (8,937,000) | - | - | (8,937,000) | ||||
- | - | - | - |
商誉系本集团2015年度溢价购买上海优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优你生物”)股权产生。于2015年9月30日,优你生物被溯源生物吸收合并。 | |
(16) | 长期待摊费用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五(12))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
使用权资产改良 | 7,501,716 | - | 252,109 | (1,464,574) | 6,289,251 | ||||
其他 | 759,495 | - | - | (116,517) | 642,978 | ||||
8,261,211 | - | 252,109 | (1,581,091) | 6,932,22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5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如下: | ||||||||
(a)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及可抵扣亏损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及可抵扣亏损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预提费用 | 369,257,647 | 55,388,647 | 453,383,320 | 68,007,496 | ||||
可抵扣亏损 | 119,937,405 | 17,990,611 | 19,677,413 | 2,951,612 | ||||
信用减值准备 | 64,296,722 | 9,644,508 | 35,847,132 | 5,377,070 | ||||
递延收益 | 27,049,180 | 5,532,787 | 29,508,197 | 5,901,639 | ||||
无形资产摊销 | 16,425,604 | 2,463,841 | 17,496,839 | 2,624,526 | ||||
资产减值准备 | 680,759 | 102,114 | 2,887,492 | 433,124 | ||||
政府补助 | 2,896,250 | 434,438 | 4,054,750 | 608,213 | ||||
600,543,567 | 91,556,946 | 562,855,143 | 85,903,680 | |||||
其中: | ||||||||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 | 66,514,898 | 75,197,317 | ||||||
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 | 25,042,048 | 10,706,363 | ||||||
91,556,946 | 85,903,680 |
(b) |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545,262 | 15,100,955 | ||
可抵扣亏损 | 44,719,719 | 53,290,866 | ||
60,264,981 | 68,391,821 |
(c)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2023 | 8,908 | 15,418 | |
2024 | 456,355 | 1,254,614 | |
2026 | 402,028 | 402,028 | |
2027 | 10,802,118 | 10,802,118 | |
2028 | 12,084,885 | 12,084,885 | |
2029 | 8,052,658 | 8,052,658 | |
2030 | 739,724 | 2,607,820 | |
2031 | 8,423,466 | 8,494,054 | |
2032 | 3,749,577 | 9,577,271 | |
44,719,719 | 53,290,86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6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预付设备款 | 100,508,934 | 57,624,200 |
(19) | 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 |
(a) | 资产减值准备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销 | 2023年 6月30日 | |||||
商誉减值准备 | 8,937,000 | - | - | 8,937,000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898,709 | - | - | 1,898,709 | ||||
存货跌价准备 | 3,247,315 | 1,280,316 | (3,518,077) | 1,009,554 |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1,814,157 | - | - | 1,814,157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332,756 | - | - | 332,756 | ||||
16,229,937 | 1,280,316 | (3,518,077) | 13,992,176 |
(b) | 信用减值准备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
转回 | 转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365,732 | 28,497,539 | - | - | 40,863,27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 准备 | - | 57,246 | - | (57,246) | - | |||||
12,365,732 | 28,554,785 | - | (57,246) | 40,863,271 |
(20) | 短期借款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质押借款(a) | - | 1,000,000 | ||
信用借款(b)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100,000,000 | 101,000,000 |
(a)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银行质押借款(2022年12月31日:1,000,000元(附注五(2))); |
(b) | 于2023年6月30日,信用借款的利率为2.70%(2022年12月31日:2.7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7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21) | 应付账款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应付账款 | 8,850,423 | 7,431,420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付账款均为应付材料采购款且无重大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
(22) | 合同负债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预收货款 | 255,193 | 308,923 |
(23) | 应付职工薪酬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应付短期薪酬(a) | 19,566,342 | 27,008,874 | ||||||||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b) | 693,849 | 752,711 | ||||||||
20,260,191 | 27,761,585 | |||||||||
(a) | 短期薪酬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685,466 | 87,501,658 | (93,593,958) | 18,593,166 | ||||||
职工福利费 | - | 7,063 | (7,063) | - | ||||||
社会保险费 | 2,280,771 | 6,567,595 | (8,289,537) | 558,82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268,541 | 6,424,467 | (8,146,409) | 546,599 | ||||||
工伤保险费 | 12,230 | 143,128 | (143,128) | 12,230 | ||||||
住房公积金 | 35,459 | 7,977,636 | (8,012,402) | 693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178 | 552,377 | (145,901) | 413,654 | ||||||
27,008,874 | 102,606,329 | (110,048,861) | 19,566,342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8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23) | 应付职工薪酬(续) | |||||||
(b) | 设定提存计划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
基本养老保险 | 729,258 | 13,557,387 | (13,616,249) | 670,396 | ||||
失业保险费 | 23,453 | 555,925 | (555,925) | 23,453 | ||||
752,711 | 14,113,312 | (14,172,174) | 693,849 |
本集团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相关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且缴纳后不可用于抵减本集团未来期间应为员工交存的款项。 | |||
(24) | 应交税费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未交增值税 | 8,551,735 | 2,120,282 | |
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 792,479 | 5,860,218 |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 | 1,631,271 | |
9,344,214 | 9,611,771 |
(25) | 其他应付款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应付及预提销售推广费 | 337,322,348 | 412,462,077 | |
应付股利 | 72,560,047 | 1,340,716 | |
应付保证金 | 50,260,369 | 55,515,645 |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49,450,737 | 32,239,791 | |
应付销售提成费 | 4,783,592 | 4,783,592 | |
其他 | 12,713,042 | 12,632,362 | |
527,090,135 | 518,974,183 | ||
于2023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59,499,941元(2022年12月31日:51,292,645元)。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长期资产款项以及保证金款项,长期资产款因为尚未达到付款节点,该款项尚未结清。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59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26) | 其他流动负债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待转销项税额 | 33,176 | 40,160 | |
(27) | 租赁负债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租赁负债 | 19,298,978 | 23,814,926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12,500) | (8,216,162) | |
11,186,478 | 15,598,764 | ||
(i)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纳入租赁负债,但将导致未来潜在现金流出的事项。 | ||
(ii)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按新租赁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分别为93,129元和27,720元(2022年6月30日:107,292元和0元),均为一年内支付。 |
(28) | 递延收益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商业补偿金(a) | 27,049,183 | 29,508,199 | |||||
政府补助(b) | 3,856,250 | 4,534,750 | |||||
30,905,433 | 34,042,949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形成原因 | |||
商业补偿金(a) | 29,508,199 | - | (2,459,016) | 27,049,183 | 商业补偿 | ||
政府补助(b) | 4,534,750 | 3,342,309 | (4,020,809) | 3,856,250 | 收到政府补助 | ||
34,042,949 | 3,342,309 | (6,479,825) | 30,905,433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0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28) | 递延收益(续) |
(a) | 于2018年,本集团与上海辉正签订里葆多市场推广服务协议,自2018年11月1日起由上海辉正进行里葆多的市场推广。根据协议约定,上海辉正向本集团支付50,000,000元商业补偿金,作为对本集团因更换推广服务商导致产品市场切换而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的商业补偿。上述商业补偿金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市场推广服务合同期限内分期摊销确认损益。 |
(b) | 政府补助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计入其他收益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
研发项目产业化补助 | 4,054,750 | - | (1,158,500) | - | 2,896,250 | 与资产相关 | |
临床研究补贴 | 480,000 | 480,000 | - | - | 9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 | 2,624,296 | (2,624,296) | - | -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扶持资金 | - | 188,679 | (188,679) | - | -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 | 49,334 | (49,334) | - | - | 与收益相关 | |
4,534,750 | 3,342,309 | (4,020,809) | - | 3,856,250 |
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的明细如下: | ||||
政府补助项目 | 种类 | 本期计入 损益的金额 | 本期计入损 益的列报项目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与收益相关 | 2,624,296 | 其他收益 | |
研发项目产业化补助 | 与收益相关 | 1,158,500 | 其他收益 | |
财政扶持资金 | 与收益相关 | 188,679 | 其他收益 | |
其他 | 与收益相关 | 49,334 | 其他收益 | |
4,020,809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1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29) | 股本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3年 6月30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已上市流通股-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32,600,000 | - | - | - | - | - | 32,600,000 | |||||||
已上市流通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 70,300,000 | 757,210 | - | - | - | 757,210 | 71,057,210 | |||||||
股本总额 | 102,900,000 | 757,210 | - | - | - | 757,210 | 103,657,210 | |||||||
2021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2年 6月30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已上市流通股-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34,000,000 | - | - | - | (1,400,000) | (1,400,000) | 32,600,000 | |||||||
已上市流通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 70,300,000 | - | - | - | - | - | 70,300,000 | |||||||
股本总额 | 104,300,000 | - | - | - | (1,400,000) | (1,400,000) | 102,900,000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2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30) | 资本公积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
股本溢价 | 1,151,996,350 | 136,924,056 | - | 1,288,920,40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 350,152 | 998,110 | - | 1,348,262 | ||||
股份支付(附注六) | 72,662,435 | - | (72,662,435) | - | ||||
1,225,008,937 | 137,922,166 | (72,662,435) | 1,290,268,668 | |||||
2021年 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 6月30日 | |||||
股本溢价 | 1,200,120,029 | - | (48,123,679) | 1,151,996,350 | ||||
股份支付(附注六) | 64,973,657 | 50,502,749 | - | 115,476,406 | ||||
1,265,093,686 | 50,502,749 | (48,123,679) | 1,267,472,75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3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31) | 其他综合收益 | ||||||||||||||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
2022年 12月31日 | 税后归属于本公司 | 其他综合收益转留存收益 | 2023年 6月30日 | 所得税前 发生额 | 减:其他综合收益本期转出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 本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019,742) | (237,562) | - | (5,257,304) | (237,562) | - | - | (237,562) | -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1,279) | 129,974 | - | (51,305) | 129,974 | - | - | 129,974 | - | ||||||
(5,201,021) | (107,588) | - | (5,308,609) | (107,588) | - | - | (107,588) | - | |||||||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
2021年 12月31日 | 税后归属于本公司 | 其他综合收益转留存收益 | 2022年 6月30日 | 所得税前 发生额 | 减:其他综合收益本期转出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 本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576,771) | (872,524) | - | (4,449,295) | (872,524) | - | - | (872,524) | -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74,049) | 166,897 | - | (307,152) | 166,897 | - | - | 166,897 | - | ||||||
(4,050,820) | (705,627) | - | (4,756,447) | (705,627) | - | - | (705,627) |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4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32) | 盈余公积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提取 | 本期减少 | 2023年 6月30日 |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52,150,000 | - | - | 52,150,000 | ||||
2021年 12月31日 | 本期提取 | 本期减少 | 2022年 12月31日 |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52,150,000 | - | - | 52,150,0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 |
(33) | 未分配利润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882,244,301 | 816,277,203 | |
加:本期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 68,437,509 | (35,974,546) | |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 (72,560,047) | (72,03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78,121,763 | 708,272,657 |
根据2023年5月30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7元,按已发行股份1,036,572,100股计算,共计72,560,047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5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34)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主营业务收入 | 522,827,706 | 271,259,675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主营业务成本 | (41,577,068) | (28,143,633) |
(a) |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 销售医药及诊断产品 | 522,658,189 | (41,468,116) | 271,019,193 | (27,224,164) | ||||
- 服务收入 | 169,517 | (108,952) | 240,482 | (919,469) | ||||
522,827,706 | (41,577,068) | 271,259,675 | (28,143,63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6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35) | 税金及附加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计缴标准 | ||||
房产税 | 873,670 | 685,717 | 房产原值70%的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56,524 | 690,784 | 缴纳的增值税的5% 或7% | |||
教育费附加 | 414,947 | 672,524 | 缴纳的增值税的5%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73,309 | 259,419 | 实际占用土地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5元 | |||
其他 | 252,986 | 302,669 | ||||
2,271,436 | 2,611,113 |
(36) | 销售费用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市场及学术推广费 | 164,462,971 | 53,342,650 | |
工资费用 | 53,578,710 | 42,070,185 | |
差旅费 | 8,448,764 | 3,396,999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7,960,648 | 7,241,043 | |
业务招待费 | 5,909,040 | 3,668,315 | |
会务费 | 4,965,012 | 601,545 |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2,019,092 | 2,031,184 | |
办公费 | 991,081 | 1,582,854 | |
租赁费 | 228,385 | 135,539 | |
运输费 | 156,042 | 148,923 | |
股份支付费用 | (880,376) | 17,296,880 | |
其他 | 1,385,815 | 2,056,594 | |
249,225,184 | 133,572,71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7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37) | 管理费用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工资费用 | 14,562,242 | 8,552,431 | |
审计费 | 2,546,590 | 2,356,604 | |
行政办公费用 | 2,425,392 | 1,723,702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1,599,898 | 1,923,030 | |
咨询费 | 1,128,784 | 97,509 | |
房租及物业费 | 614,585 | 795,929 | |
股份支付费用 | (209,264) | 17,370,956 | |
其他 | 4,786,505 | 2,133,572 | |
27,454,732 | 34,953,733 |
(38) | 研发费用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委外研发费用 | 42,407,543 | 36,864,547 | |
工资费用 | 34,364,501 | 21,529,505 | |
研发部门费用 | 17,786,210 | 11,461,116 | |
资料及材料费用 | 14,727,002 | 14,470,060 | |
折旧费 | 9,445,772 | 6,487,894 | |
股份支付费用 | (777,435) | 11,746,658 | |
117,953,593 | 102,559,78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8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39) | 财务收入-净额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利息支出 | 1,365,000 | - | |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456,983 | 742,393 | |
利息费用 | 1,821,983 | 742,393 | |
减:利息收入 | (2,335,387) | (2,461,712) | |
汇兑损失/(收益) – 净额 | 144 | (224,145) | |
其他 | 84,709 | 93,755 | |
(428,551) | (1,849,70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9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40) | 费用按性质分类 | ||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变动 | 4,503,234 | (5,577,651) | |
耗用的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 29,575,391 | 22,391,828 | |
市场推广及销售费用 | 181,809,124 | 61,502,414 | |
股份支付费用 | (1,842,812) | 50,502,749 | |
职工薪酬费用 | 116,719,641 | 83,322,505 | |
减:开发支出的资本化金额 | (351,347) | (1,446,576) | |
116,368,294 | 81,875,929 | ||
委外研发费用 | 42,407,543 | 36,864,547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28,536,304 | 28,354,712 | |
减:开发支出的资本化金额 | (1,943) | (40,651) | |
28,534,361 | 28,314,061 | ||
研发部门费用 | 17,786,210 | 11,461,116 |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4,068,597 | 4,052,394 | |
检测费 | 2,851,056 | 3,466,900 | |
审计师费用 | 2,546,590 | 2,380,876 | |
—审计服务 | 2,367,925 | 2,300,000 | |
—非审计服务 | 178,665 | 80,876 | |
租金(i) | 506,034 | 178,800 | |
其他 | 7,096,955 | 1,815,894 | |
436,210,577 | 299,229,857 | ||
(i) | 如附注二(22)所述,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租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金额为506,034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07,292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0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41) | 其他收益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624,296 | 279,486 | 与收益相关 | |||
研究项目产业化补助 | 1,158,500 | 1,158,500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扶持资金 | 188,679 | -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49,334 | 105,616 | 与收益相关 | |||
4,020,809 | 1,543,602 | |||||
(42) | 投资收益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理财产品收益 | 10,276,135 | 9,604,268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 (7,427,169) | (3,724,438) | ||||
2,848,966 | 5,879,830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理财产品余额。 |
(43) | 信用减值损失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8,497,539 | 40,086,29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7,246 | - | |
28,554,785 | 40,086,29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1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44) |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存货跌价计提/(转回) | 1,280,316 | (6,999) |
(45) | 资产处置收益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计入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473,451 | 615,680 | 1,473,451 |
(46) | 营业外收入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计入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其他 | 424,260 | 399,685 | 424,260 | ||||
(47) | 营业外支出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计入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固定资产报废亏损 | 196,648 | 66,904 | 196,648 | |||
存货报废 | - | 750,500 | - | |||
其他 | 77,183 | - | 77,183 | |||
273,831 | 817,404 | 273,83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2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48) | 所得税费用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当期所得税 | 481,293 | 69,386 | |
递延所得税 | (5,653,266) | (25,237,989) | |
(5,171,973) | (25,168,603) | ||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利润总额 | 63,432,798 | (61,189,485) | |
按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858,200 | (15,297,372) | |
税收优惠的影响 | (6,342,630) | 6,118,893 | |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 亏损 | - | 138 | |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654) | 502,050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4,830,599) | (12,294,722) | |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1,344,933 | 925,128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集团内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 | (37,500) | (37,500)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 (121,366) | (2,253,695) | |
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 (173,775) | |
当期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 (1,019,892) | (2,727,134) | |
其他 | (18,465) | 69,386 | |
所得税费用 | (5,171,973) | (25,168,60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3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49) | 每股收益/(损失) | |||
(a) | 基本每股收益/(损失) | |||
基本每股收益/(损失)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亏损)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亏损) | 68,437,509 | (35,974,546)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103,152,403 | 1,040,750,083 | ||
基本每股收益/(损失) | 0.07 | (0.03) | ||
其中: | ||||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损失) | 0.07 | (0.03) | ||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 | - |
(b) | 稀释每股收益/(损失) | ||
稀释每股收益/(损失)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亏损)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亏损) | 68,437,509 | (35,974,546)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103,152,403 | 1,040,750,083 | |
加:由于授予限制性股票而增加的加权平均数 | - | - | |
经调整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103,152,403 | 1,040,750,083 | |
稀释每股收益/(损失) | 0.07 | (0.03) | |
其中: | |||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损失) | 0.07 | (0.03) | |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4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50) |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
(a)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押金和保证金 | 3,999,036 | 9,244,312 | |
政府补助 | 3,342,309 | 865,102 | |
利息收入 | 1,936,723 | 2,461,695 | |
其他 | 25,675 | 1,101 | |
9,303,743 | 12,572,210 |
(b)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行政管理及资料费 | 18,927,175 | 11,461,116 | |
保证金 | 9,244,312 | - | |
差旅费 | 8,448,764 | 3,396,999 | |
业务招待费 | 5,909,040 | 3,668,315 | |
咨询服务费 | 1,720,414 | 3,340,360 | |
广告宣传费 | 306,062 | 490,121 | |
其他 | 2,722,835 | 1,457,773 | |
47,278,602 | 23,814,684 | ||
(c)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出售理财产品 | 2,123,995,425 | 2,014,604,26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5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50) |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
(d)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购买理财产品 | 2,080,000,000 | 2,005,000,000 | |
(e)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支付租赁押金 | - | 108,978 | |
股份回购支出 | - | 8,699,542 |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4,997,714 | 4,260,410 | |
4,997,714 | 13,068,930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支付的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5,503,748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4,548,188元),除上述计入筹资活动的偿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以外,其余现金流出均计入经营活动。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6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
(50) |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 ||
(f) |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
将净利润/(亏损)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净利润/(亏损) | 68,604,771 | (36,020,882) | |
加: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 1,280,316 | (6,999) | |
信用减值损失 | 28,554,785 | 40,086,291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068,597 | 4,052,394 | |
固定资产折旧 | 23,889,031 | 23,354,083 | |
无形资产摊销 | 3,064,239 | 4,409,592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81,091 | 591,037 | |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 (1,473,451) | (615,68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96,648 | 66,904 | |
财务费用 | 1,423,319 | 742,393 | |
投资收益 | (2,848,966) | (5,879,83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 (5,653,266) | (25,237,989) | |
存货的增加 | (10,298,606) | (6,361,688) | |
股份支付费用 | (1,842,812) | 50,502,74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 (125,116,584) | 108,065,682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 | (91,045,753) | (95,243,715) | |
递延收益的(减少)/增加 | (3,137,516) | (3,137,5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754,157) | 59,366,826 |
(g) | 现金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货币资金 | 1,231,128,499 | 1,206,635,416 | |
减: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 | - | - | |
现金 | 1,231,128,499 | 1,206,635,41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7 -
五 |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
(51) | 外币货币性项目 | |||||
2023年6月30日 |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美元 | 498,497 | 7.2258 | 3,602,041 |
2022年12月31日 |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美元 | 497,596 | 6.9646 | 3,465,557 | |||
港元 | 12,774 | 0.8933 | 11,411 | |||
3,476,968 |
六 | 股份支付 |
(1)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a) | 概要 |
根据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及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3,27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90元/股,激励对象的总人数为258人。 | |
根据本激励计划方案,激励对象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年内,每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30%,30%,40%,且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 |
根据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以人民币8.90元/股的价格向12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523万股限制性股票。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8 -
六 | 股份支付(续) | ||
(1)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续) | ||
(b) | 年度内限制性股票变动情况表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年初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股) | 24,574,000 | 32,460,000 | |
本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 | - | 5,230,000 | |
本期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 | (7,572,100) | - | |
本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股) | (2,586,900) | (13,116,000) | |
年末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股) | 14,415,000 | 24,574,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金额如下: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销售费用 | (880,376) | 17,296,880 | |
管理费用 | (209,264) | 17,370,956 | |
研发费用 | (777,435) | 11,746,658 | |
营业成本 | 24,263 | 4,088,255 | |
(1,842,812) | 50,502,749 |
(c)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1,21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期限至2024年7月,为1.06年。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授予的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 226.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期限至2024年5月,为0.90年。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79 -
七 |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1) | 在主要子公司中的权益 |
(a) | 企业集团的构成 |
(b)
(b) |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 |||||
主要子公司名称 | 法人类别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已发行股本及债权信息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泰州药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泰州 | 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 | 冻干粉针剂、原料药生产;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服务,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 100,000,000 | 100% | - | 新设 | |
溯源生物 | 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上海蔡伦路308号 | 医疗诊断产品的研究、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与应用)及相关技术服务,日用百货的销售,II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软件的销售。 | 24,800,000 | 84.68% | - | 新设 | |
风屹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 | 香港 | LOCKHART RD WANCHAI, RM 1501, 15F | 投资海外医疗项目。 | 17,438,000 | 100% | - | 新设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0 -
七 |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
(2) |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
(a) | 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础信息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合营企业 – | |||||||||||
百富常州 | 常州 | 常州 | 健康医疗投资 | 否 | 29.85% | - | |||||
联营企业 – | |||||||||||
汉都医药 | 上海 | 上海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否 | 39.57% | - | |||||
本集团对上述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 |||||||||||
(b) |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百富常州 | 百富常州 | |||
流动资产 | 13,494,194 | 13,817,761 | ||
非流动资产 | 198,180,830 | 199,472,915 | ||
资产合计 | 211,675,024 | 213,290,676 | ||
流动负债 | (6,916,236) | (5,166,236) | ||
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 | 204,758,788 | 208,124,440 | ||
按实际出资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2,394,755 | 63,667,267 | ||
对合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64,552,778 | 65,578,369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管理费用 | (2,190,200) | (1,980,250) | ||
财务费用 | 116,633 | 171,25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 (1,292,085) | 6,966,685 | ||
净(亏损)/利润 | (3,365,652) | 5,157,688 | ||
综合(损失)/收益总额 | (3,365,652) | 5,157,688 | ||
本集团本期间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1 -
七 |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
(2) |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
(c) |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
汉都医药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汉都医药 | 汉都医药 | ||
流动资产 | 86,832,169 | 106,312,730 | |
非流动资产 | 485,606,193 | 485,968,096 | |
资产合计 | 572,438,362 | 592,280,826 | |
流动负债 | (3,690,852) | (10,833,135) | |
非流动负债 | (1,375,860) | (366,240) | |
负债合计 | (5,066,712) | (11,199,375) | |
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 | 567,371,650 | 581,081,451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24,508,962 | 229,912,430 |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234,785,164 | 240,188,632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管理费用 | (6,503,523) | (3,854,764) | |
研发费用 | (10,118,989) | (10,023,475) | |
净亏损 | (16,229,908) | (13,385,408) | |
综合亏损总额 | (16,229,908) | (13,385,408) |
本集团期间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 的股利 | -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2 -
七 |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
(2) |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
(d) | 不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信息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联营企业 – | ||||||||
先导药业 | 上海 | 上海 | 于中国进行新药的高效筛选、研发“me-too”及天然药物科技 | 否 | 35% | - | ||
德美诊联 | 上海 | 上海 | 医疗投资管理 | 否 | 20% | - | ||
本集团对上述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该联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且对本集团财务信息没有重大影响。 于2012年度,本公司对联营公司先导药业的账面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八 | 分部信息 |
本集团主要从事研究、开发及出售相关医药产品,因此未区分不同的业务分部。 本公司及除风屹控股外的其他子公司均在中国大陆经营,本集团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大陆,也未区分不同的地区分部。 |
九 |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
(1) | 母公司情况 |
本公司无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 |
(2) | 主要子公司情况 |
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 | |
(3) | 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情况 |
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3 -
九 |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 |
(4) | 其他关联方情况 | |
与本集团的关系 | ||
上海医药集团 | 股东 |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上药控股”)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铃谦沪中(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科园信海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辽宁省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科园信海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集团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科园信海医药吉林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控股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药科园信海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的子公司 | |
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合营企业 | |
汉都医药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
(5) | 关联交易 | |
(a) | 定价政策 | |
本集团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以销售给同类第三方的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4 -
九 |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
(5) | 关联交易(续) |
(b) | 销售商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上药科园信海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22,619,384 | 2,337,516 | |
上药科园信海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9,279,297 | 3,633,644 | |
上药控股 | 销售医药产品 | 7,727,954 | 4,363,182 | |
辽宁省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3,993,497 | 8,508,415 | |
上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2,113,885 | 885,010 | |
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1,014,524 | 725,875 | |
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950,358 | - | |
上药科园信海医药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797,671 | 224,984 | |
上药集团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729,676 | 386,675 | |
上药科园信海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726,645 | - | |
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697,102 | 666,771 | |
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585,978 | 2,461,891 | |
上药控股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423,510 | 970,175 | |
上药铃谦沪中(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212,235 | 389,264 | |
上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医药产品 | 133,327 | 733,301 | |
52,005,043 | 26,286,703 |
(c) | 提供劳务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汉都医药 | 委托加工 | 148,278 | 216,991 |
(d)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 药业有限公司 | 委托研发 | 351,415 | 313,96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5 -
九 |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 |||||||||
(5) | 关联交易(续) | |||||||||
(e)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4,837,100 | 4,356,000 | ||||||||
(6) |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 |||||||||
(a) | 应收账款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上药科园信海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27,615,474 | (913,822) | 12,550,614 | (496,490) | ||||||
上药铃谦沪中(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224,838 | (4,002,996) | 28,762,914 | (30,184) | ||||||
上药科园信海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 10,999,448 | (436,380) | 4,205,440 | (33,644) | ||||||
辽宁省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8,174,903 | (812,320) | 4,061,601 | (11,209) | ||||||
上药集团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560,765 | (702,534) | 2,809,198 | (11,256) | ||||||
上药控股 | 2,040,646 | - | 5,370,120 | - | ||||||
上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1,636,685 | - | 1,458,240 | (7,291) | ||||||
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 803,001 | (685) | 515,795 | (107,042) | ||||||
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587,646 | - | 271,277 | (54,255) | ||||||
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389,491 | - | 243,432 | - | ||||||
上药控股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25,571 | (62) | 315,383 | (2,105) | ||||||
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 | 122,183 | - | 2,021,315 | - | ||||||
上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100,440 | - | 125,550 | (629) | ||||||
76,581,091 | (6,868,799) | 62,710,879 | (754,105) |
(b) | 其他应付款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上海医药集团 | 14,709,979 | 1,340,716 | |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 - | 72,500 | |
14,709,979 | 1,413,216 |
(c) | 预付账款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6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49,200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7 -
九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 |
(7) | 董事利益及权益 | |
(a) | 董事及执行总裁薪酬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每位董事、监事及执行总裁的薪酬如下: | ||||||||
酬金 | 工资 及补贴 | 养老金 计划供款 | 奖金 | 股份支付 费用 | 就管理本公司或子公司而提供的其他服务的薪酬 | 合计 | ||
执行董事 | ||||||||
赵大君 | - | 570,000 | 87,470 | - | - | - | 657,470 | |
薛燕(i) | - | 95,000 | 11,510 | - | - | - | 106,510 | |
王海波(ii) | - | 768,000 | - | - | - | - | 768,000 | |
苏勇(ii) | - | 570,000 | 69,040 | - | - | - | 639,040 | |
独立董事 | ||||||||
王宏广(iii) | - | 16,660 | - | - | - | - | 16,660 | |
林兆荣(iii) | - | 16,660 | - | - | - | - | 16,660 | |
徐培龙(iii) | - | 16,660 | - | - | - | - | 16,660 | |
周忠惠(iv) | - | 83,310 | - | - | - | - | 83,310 | |
林耀坚(iv) | - | 83,310 | - | - | - | - | 83,310 | |
许青(iv) | - | 83,310 | - | - | - | - | 83,310 | |
杨春宝(iv) | - | 83,310 | - | - | - | - | 83,310 | |
监事 | ||||||||
黄建 | - | 75,000 | - | - | - | - | 75,000 | |
周爱国(v) | - | - | - | - | - | - | - | |
刘小龙(vi) | - | 62,500 | - | - | - | - | 62,5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8 -
九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 |
(7) | 董事利益及权益(续) | |
(a) | 董事及执行总裁薪酬(续)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每位董事、监事及执行总裁的薪酬如下: | ||||||||
酬金 | 工资 及补贴 | 养老金 计划供款 | 奖金 | 股份支付 费用 | 就管理本公司或子公司而提供的其他服务的 薪酬 | 合计 | ||
执行董事 | ||||||||
王海波(ii) | - | 751,000 | - | - | 1,160,616 | - | 1,911,616 | |
苏勇(ii) | - | 548,000 | 64,000 | - | 1,392,740 | - | 2,004,740 | |
赵大君 | - | 548,000 | 75,000 | - | 1,392,740 | - | 2,015,740 | |
独立董事 | ||||||||
周忠惠(iv) | - | 100,000 | - | - | - | - | 100,000 | |
林耀坚(iv) | - | 100,000 | - | - | - | - | 100,000 | |
许青(iv) | - | 100,000 | - | - | - | - | 100,000 | |
杨春宝(iv) | - | 100,000 | - | - | - | - | 100,000 | |
监事 | ||||||||
刘小龙(vi) | - | 75,000 | - | - | - | - | 75,000 | |
黄建 | - | 75,000 | - | - | - | - | 75,0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89 -
九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
(7) | 董事利益及权益(续) |
(a) | 董事及执行总裁薪酬(续) |
(i) | 于2023年5月30日,该执行董事获得委任。 |
(ii) | 于2023年5月30日,该些执行董事因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卸任。 |
(iii) | 于2023年5月30日,该些独立非执行董事获得委任。 |
(iv) | 于2023年5月30日,该些独立非执行董事因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卸任。 |
(v) | 于2023年5月30日,该监事获得委任。 |
(vi) | 于2023年5月30日,该监事因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卸任。 |
(b) | 董事的退休福利 |
本集团不存在董事的退休福利。本集团仅为在中国境内的董事缴纳国家规定的养老金计划。 | |
(c) | 董事的终止福利 |
本集团不存在董事的终止福利。 | |
(d) | 就获得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支付的对价 |
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没有就获得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支付的对价(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 | |
(e) | 向董事、受董事控制的法人及董事的关连人士提供的贷款、准贷款和其他交易 |
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未向董事、受董事控制的法人及董事的关连人士提供贷款、准贷款和其他交易(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0 -
九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 ||||||
(7) | 董事利益及权益(续) | ||||||
(8) | 薪酬最高的前五位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薪酬最高的前五位中包括3位董事(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3位董事),其薪酬已反映在附注九(7)中;其他2位(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位)的薪酬合计金额列示如下: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基本工资、住房补贴以及其他补贴 | 1,170,000 | 1,096,000 | |||||
股份支付费用 | - | 2,669,418 | |||||
养老金计划供款 | 77,480 | 58,000 | |||||
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 79,030 | 59,000 | |||||
1,326,510 | 3,882,418 |
人数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薪酬范围: | ||||
港币0元 – 1,000,000元 | 5 | - | ||
港币2,000,000元 – 2,500,000元 | - | 5 | ||
5 | 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1 -
十 | 或有事项 | ||
(1) | 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 ||
本集团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 |||
(2) | 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 ||
本集团未向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 | |||
十一 | 承诺事项 | ||
(1) |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 ||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78,295,224 | 138,017,71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2 -
十二 |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 |
(1) | 市场风险 |
(a) | 外汇风险 |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集团无重大外汇风险。 | |
(b) | 利率风险 |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来自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 |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利率风险(2022年12月31日:无)。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3 -
十二 |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
(2) | 信用风险 |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无资产负债表表外的履行财务担保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 | |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 |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2022年12月31日:无)。 | |
(3) | 流动性风险 |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4 -
十二 |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
(3) | 流动性风险(续) |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
2023年6月30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00,933,020 | - | - | - | 100,933,020 | |||||
应付账款 | 8,850,423 | - | - | - | 8,850,423 | |||||
其他应付款 | 527,090,135 | - | - | - | 527,090,135 | |||||
租赁负债 | 8,112,500 | 1,744,943 | 5,349,617 | 4,091,918 | 19,298,978 | |||||
644,986,078 | 1,744,943 | 5,349,617 | 4,091,918 | 656,172,556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03,309,763 | - | - | - | 103,309,763 | |||||
应付账款 | 7,431,420 | - | - | - | 7,431,420 | |||||
其他应付款 | 518,974,183 | - | - | - | 518,974,183 | |||||
租赁负债 | 8,216,162 | 5,226,746 | 5,340,376 | 5,031,642 | 23,814,926 | |||||
637,931,528 | 5,226,746 | 5,340,376 | 5,031,642 | 653,530,292 |
十三 | 公允价值估计 |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 |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 |
(1) |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及理财产品,该二项资产均为第三层次资产。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5 -
十三 | 公允价值估计(续) | |||
(1) |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续) | |||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 ||||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 理财产品 | 合计 | ||
2022年1月1日 | 2,047,212 | - | 2,047,212 | |
购买 | - | 2,005,000,000 | 2,005,000,000 | |
出售 | - | (2,014,604,268) | (2,014,604,268) | |
计入损益的收益或损失 | - | 9,604,268 | 9,604,268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872,524) | - | (872,524) | |
2022年6月30日 | 1,174,688 | - | 1,174,688 | |
2023年1月1日 | 604,241 | - | 604,241 | |
购买 | - | 2,080,000,000 | 2,080,000,000 | |
出售 | - | (2,090,276,135) | (2,090,276,136) | |
计入损益的收益或损失 | - | 10,276,135 | 10,276,136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237,562) | - | (237,562) | |
2023年6月30日 | 366,679 | - | 366,679 |
计入损益的收益或损失全部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 | |
(2) |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 | |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6 -
十四 | 资本管理 | ||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 |||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 |||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加债务净额。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与业内其他公司一样,本集团利用负债比率监察其资本。此比率按照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债务净额为借款减去货币资金。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债务净额,因此,负债比率不适用。 | |||
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 ||
(1) | 应收票据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99,391 | 171,417,288 | |
减:坏账准备 | - | - | |
100,099,391 | 171,417,288 |
(a) |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上述票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 | ||
(b) |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
2023年6月30日 | |||
已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
银行承兑汇票(i) | 12,187,117 | 6,880,000 | |
(i)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仅对少数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背书,故仍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7 -
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
(1) | 应收票据(续) | |||||||||||
(c) | 坏账准备 | |||||||||||
本公司的应收票据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 ||||||||||||
(2) | 应收账款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628,281,109 | 466,087,120 | ||||||||||
减:坏账准备 | (40,543,722) | (12,094,132) | ||||||||||
587,737,387 | 453,992,988 | |||||||||||
(a) |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628,281,109 | 464,464,415 | ||||||||||
一到二年 | - | 1,622,705 | ||||||||||
628,281,109 | 466,087,120 | |||||||||||
(b) | 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 |||||||||||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 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335,152,314 | (27,692,332) | 53.34% | |||||||||
(c) | 坏账准备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3年 6月30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094,132) | (28,449,590) | - | - | (40,543,72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8 -
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 |||||
(2) | 应收账款(续) | |||||
(c) | 坏账准备(续) | |||||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
(i)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未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ii) | 于2023年6月30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 |||||
组合 — 应收销售款: | ||||||
2023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未逾期 | 244,884,341 | - | - | |||
逾期120天以内 | 200,154,249 | 1.61% | (3,223,684) | |||
逾期121天至一年 | 183,242,519 | 20.37% | (37,320,038) | |||
628,281,109 | (40,543,722) | |||||
(iii) | 于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 |||||
组合 — 应收销售款: |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未逾期 | 231,985,036 | - | - | |||
逾期120天以内 | 192,069,900 | 0.76% | (1,456,453) | |||
逾期121天至一年 | 40,409,479 | 22.31% | (9,014,974) | |||
逾期一到二年 | 1,622,705 | 100.00% | (1,622,705) | |||
466,087,120 | (12,094,13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99 -
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 |||||
(3) | 其他应收款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128,134,706 | 96,863,663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23,753,000 | 23,753,000 | ||||
应收押金 | 2,898,501 | 2,930,486 | ||||
应收保证金 | 10,379 | 10,380 | ||||
应收员工备用金 | 170,244 | 250,644 | ||||
其他 | 1,143,728 | 871,911 | ||||
156,110,558 | 124,680,084 | |||||
减:坏账准备 | (51,953,000) | (51,953,000) | ||||
104,157,558 | 72,727,084 | |||||
(a) |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129,398,707 | 98,009,917 | ||||
一到二年 | 972,824 | 993,681 | ||||
二到三年 | 638,103 | 611,562 | ||||
三年以上 | 25,100,924 | 25,064,924 | ||||
156,110,558 | 124,680,08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00 -
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 |||||
(3) | 其他应收款(续) | |||||
(b) |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 |||||
(i) | 于2023年6月30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组合计提: | ||||||
子公司款项 | 99,934,706 | - | - | |||
押金和保证金 | 2,908,880 | - | - | |||
员工备用金 | 170,244 | - | - | |||
其他 | 1,143,728 | - | - | |||
104,157,558 | - |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 ||||||
于2023年6月30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单项计提: | ||||||
子公司款项 | 28,200,000 | 100.00% | (28,200,000) | |||
关联方款项 | 23,753,000 | 100.00% | (23,753,000) | |||
51,953,000 | (51,953,000) |
(ii) | 于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组合计提: | ||||||
子公司款项 | 68,663,663 | - | - | |||
押金和保证金 | 2,940,866 | - | - | |||
员工备用金 | 250,644 | - | - | |||
其他 | 871,911 | - | - | |||
72,727,084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01 -
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
(3) | 其他应收款(续) |
(b) |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续) |
(ii)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
于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单项计提: | ||||||
子公司款项 | 28,200,000 | 100.00% | (28,200,000) | |||
关联方款项 | 23,753,000 | 100.00% | (23,753,000) | |||
51,953,000 | (51,953,000) |
(c) | 坏账准备 | ||||
2022年 12月31日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2023年 6月30日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1,953,000) | - | - | (51,953,000) |
(d) | 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
性质 | 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 ||||||
子公司1 | 代垫款 | 74,790,129 | 一年以内 | 47.91% | - | |||||
委托贷款 | 25,000,000 | 一年以内 | 16.01% | - | ||||||
子公司2 | 委托贷款 | 28,200,000 | 一年以内 | 18.06% | (28,200,000) | |||||
代垫款 | 144,577 | 一年以内 | 0.09% | - | ||||||
关联公司1 | 借款 | 23,753,000 | 三年以上 | 15.22% | (23,753,000) | |||||
公司1 | 押金 | 1,267,464 | 三年以上 | 0.81% | - | |||||
公司2 | 押金 | 572,004 | 一至二年 | 0.37% | - | |||||
153,727,174 | 98.47% | (51,953,0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02 -
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 ||
(4) | 长期股权投资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子公司(a) | 494,592,081 | 494,592,081 | |
合营企业(b) | 64,552,778 | 65,578,369 | |
联营企业(c) | 235,117,920 | 240,521,388 | |
794,262,779 | 800,691,838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子公司 | (46,547,860) | (45,221,800) | |
- 联营企业 | (332,756) | (332,756) | |
(46,880,616) | (45,554,556) | ||
747,382,163 | 755,137,28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03 -
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 ||||||||
(4) | 长期股权投资(续) | ||||||||
(a) | 子公司 | ||||||||
本期增减变动 | |||||||||
2022年 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减值准备 | 其他 | 2023年 6月30日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本期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 ||
泰州药业 | 444,381,021 | - | - | - | - | 444,381,021 | - | - | |
溯源生物 | 1,326,060 | - | - | (1,326,060) | - | - | (32,773,060) | - | |
风屹控股 | 3,663,200 | - | - | - | - | 3,663,200 | (13,774,800) | - | |
449,370,281 | - | - | (1,326,060) | - | 448,044,221 | (46,547,860)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04 -
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 ||||||||||||||
(4) | 长期股权投资(续) | ||||||||||||||
(b) | 合营企业 | ||||||||||||||
本期增减变动 | |||||||||||||||
2022年 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 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 减值准备 | 其他 | 2023年 6月30日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百富常州 | 65,578,369 | - | - | (1,025,592) | - | - | - | - | - | 64,552,777 | - | ||||
(c) | 联营企业 |
本期增减变动 | ||||||||||||
2022年 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 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 减值准备 | 其他 | 2023年 6月30日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汉都医药 | 240,188,632 | - | - | (6,401,578) | - | 998,110 | - | - | - | 234,785,164 | - | |
先导药业 | 332,756 | - | - | - | - | - | - | - | - | 332,756 | (332,756) | |
德美诊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0,521,388 | - | - | (6,401,578) | - | 998,110 | - | - | - | 235,117,920 | (332,75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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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 |||
(5) | 使用权资产 | |||
房屋及建筑物 | ||||
原价 | ||||
2022年12月31日 | 35,389,326 | |||
本期增加 | ||||
新增租赁合同 | 423,300 | |||
本期减少 | ||||
租赁到期 | (552,134) | |||
租赁终止 | (582,448) | |||
2023年6月30日 | 34,678,044 | |||
累计摊销 | ||||
2022年12月31日 | (12,645,567) | |||
本期增加 | ||||
计提 | (3,935,375) | |||
本期减少 | ||||
租赁到期 | 552,134 | |||
租赁终止 | 183,931 | |||
2023年6月30日 | (15,844,877) | |||
账面价值 | ||||
2023年6月30日 | 18,833,167 | |||
2022年12月31日 | 22,743,759 | |||
(6) | 租赁负债 | |||
2023年 6月30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
租赁负债 | 19,298,978 | 23,675,004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12,500) | (8,076,240) | ||
11,186,478 | 15,598,764 |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未纳入租赁负债,但将导致未来潜在现金流出的事项。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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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
(7)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主营业务收入 | 466,212,239 | 230,066,478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主营业务成本 | (30,122,898) | (25,171,194) |
(a) |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 销售医药及诊断产品 | 461,405,408 | (25,337,306) | 226,908,234 | (22,012,950) | ||||
- 提供技术服务 | 4,806,831 | (4,785,592) | 3,158,244 | (3,158,244) | ||||
466,212,239 | (30,122,898) | 230,066,478 | (25,171,194)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07 -
十五 |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
(8) | 投资收益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理财产品收益 | 9,941,409 | 9,017,649 | |
委贷利息收入 | 823,194 | 770,268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 (7,427,169) | (3,724,438) | |
3,337,434 | 6,063,479 | ||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 -
一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73,451 | 615,6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4,020,809 | 1,543,602 | |
除同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276,135 | 9,604,268 | |
处置子公司股权的投资损失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0,429 | (417,719) | |
15,920,824 | 11,345,831 | ||
所得税影响额 | (2,360,526) | (1,702,9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192) | 1,048 | |
13,532,106 | 9,643,978 |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2 -
二 |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3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8% | 0.07 | 0.0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0% | 0.05 | 0.05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亏损 | |||
基本每股亏损 | 稀释每股亏损 |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1.62%) | (0.03) | (0.0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2.06%) | (0.04) | (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