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采用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参会董事签名详见《表决票》。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