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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号)同意注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6.00万股,发行价格20.93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6,147.8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399.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48.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21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8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7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20000596798966600000081366,703,979.72超募项目募集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58010078801400004060130,000,000.00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100408786133,067,809.88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城支行55190562481066677,302,500.00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3405014658080000339861,364,800.00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合计768,439,089.60-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48.54万元,与上表合计金额的差异 3,095.37万元为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需要置换的已支付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

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开户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为“乙方”)以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小金、黄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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