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严俊、吴英华、顾秦华
2023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