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获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出具的《关于振华重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中交资发[2023]392号),中交集团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本次发行的总体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