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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普利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10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支持公司发展。本次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计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公告》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的对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8月28日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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