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分别为:万峰、申屠献忠、钱峰、刘极地、程海晋、曾繁礼、刘志权。会议由董事长万峰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华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其签订项目合同的需要,华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开具履约保函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