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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1

股票代码:600941 股票简称:中国移动 公告编号:2023-02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2021年6月9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02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7.58元,初始发行数量为845,7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最终发行数量为902,767,867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51,981,373,781.86元,扣除发行费用607,494,314.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373,879,467.74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273号”和“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38号”《验资报告》。2022年度,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约429.17亿元。2023年1-6月,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约33.57亿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约人民币58.28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

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结合《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和2022年3月8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47家全资子公司分别在47家开户银行开立了52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22日,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47家全资子公司以及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就上述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在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被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人民币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NRA11092101911088872,529,184.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9990123182109013,322,670,964.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999012318210503643,339,939.9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91010078801900003032669,521,693.47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811070101410226021457,889,485.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32987223299324,029,098.5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支行91100201000206671518,869,037.8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20100788019000072254,352,674.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95130078801500001370182,264,688.4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9320010101432388981,527,377.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53190258481066062,691,039.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01007880100000305236,585,046.5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702007880100000455937,989,298.9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直属支行9120000100000991982,530.9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123975887390245,920.7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28308226621125,874,05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94100301008282888835,037,889.5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45030078801600001322514,962.2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93500201002887888934,480,757.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660100788015000032236,905,757.4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56388194053818,117,423.5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767664667839,588,913.6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9450040100656288888,938,971.7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9360060100178689126,373,257.3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96100601003238673244,487,117.3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68010078801900003249701,753.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八一支行1356852811084,718,712.4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92300301001695006529,728,710.4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610100788011000072992,116,703.5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83010078801800005633191,321,401.8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95200301001186527019,406.3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分行9460050100411088964,064,034.8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91500901000162017218,899,383.8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4801007880150000151528,713,959.3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9630010100223366662,174,380.5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3301007880130000332214,464,022.2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9650040100044814103,281,223.0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9540060100007090056,070,818.9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95000501002573669991,921.8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9010078801600007135552,735.8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9526007880180000143147,138,127.5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35064774844134,054,421.3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11722578492810,015,251.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43648273438252.7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3961810057727,236,469.6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4611776072075,303,753.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422182205987338.8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20100788018000072212,581,590.3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7303007880170000077539,250,444.0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702007880150000457116,678,154.6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4501007880120000314576,614.1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4561007880130000023633,948,725.2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1100788018000028656,901.4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明细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36,649,306,230.61元。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607,494,314.12元,其中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66,888,026.79元。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36,716,194,257.40元。本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6,716,194,257.40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5月18日出具了《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0699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6月,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1-6月编制单位: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513.7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2.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5G精品网络建设项目273.13273.13273.13/273.13/100.0%2022年不适用不适用
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8.7568.7568.758.9848.38-20.3770.4%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千兆智家建设项目42.9742.9742.972.4441.88-1.0997.5%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智慧中台建设项目42.9742.9742.973.6839.23-3.7491.3%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85.9385.9385.9318.4760.12-25.8170.0%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注3)513.74513.74513.7433.57462.73-51.0190.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产品的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 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本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注3: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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