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9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13:30在万科金融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向东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根据要求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