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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9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胡海宽、吴银彩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秋香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的内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7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定性,锁定汇兑成本,具有必要性。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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