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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9

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杨国梅、陈洪川、周德元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伟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00万股增加至8,000.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将《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

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为1,440.03万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1,305.17万元。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745.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及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5,585.76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5,581.59万元。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投入,且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新的具体投向,预计超募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7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定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交易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交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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