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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惠国际: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0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1,715,246股(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五矿证券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指派谢栋斌先生和何谦益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五矿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五矿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对五矿证券及其项目团队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附件: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简历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谢栋斌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弘元绿能(603185)、浩瀚深度(688292)、协昌科技(301418)等 IPO项目,信雅达(600571)、上海三毛(600689)等并购重组项目以及弘元绿能(603185)、金辰股份(603396)等再融资项目。

何谦益先生: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协昌科技(301418)、浩瀚深度(688292)等 IPO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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