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声智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6月27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3年7月2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602号文同意注册。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国泰君安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1〕13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1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3〕5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对视声智能股份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初始发行数量1,2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068.1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6%(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开源证券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即:
190.50万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460.5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5,258.6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
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27.77%。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54.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016.00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1,206.50万股。
2、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共8名,包括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参与规模
序号 | 名称 | 承诺认购股数(股) | 承诺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安排 |
1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 | 4,635,000.00 | 6个月 |
2 | 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20,000 | 4,326,000.00 | 6个月 |
3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420,000 | 4,326,000.00 | 6个月 |
4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 | 300,000 | 3,090,000.00 | 6个月 |
5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 | 3,090,000.00 | 6个月 |
6 | 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 | 3,605,000.00 | 6个月 |
7 | 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0 | 2,060,000.00 | 6个月 |
8 | 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1,030,000.00 | 6个月 |
合计 | 2,540,000 | 26,162,000.00 | —— |
4、配售条件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订立了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四方认购协议,不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条件
上述获配对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査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10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
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的要求。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一)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220581820C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李刚 |
注册资本 | 肆拾陆亿壹仟叁佰柒拾肆万伍仟柒佰陆拾伍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4年2月21日 |
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 ||
营业期限 | 长期 |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8.7999% 佛山市顺德区金盛瑞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7886% 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3529% 长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3719% 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926%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677% 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9507% 西安市碑林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963% 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37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5635%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5185% |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2593%其他股东持股0.0010%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2MA7FPUC911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罗斯 |
注册资本 | 壹仟万元整 | 成立日期 | 2022年01月17日 |
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华信路3号历城金融大厦605-7 | ||
营业期限 | 2022年01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咨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法律咨询 (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认证咨询;税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 吴霞持股25%; 徐敏持股25%; 刘杰持股20%。 |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承销业务规
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联席主承销商取得了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75630766XX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赵洪波 |
注册资本 | 陆拾柒亿陆仟陆佰玖拾捌万陆仟叁佰柒拾柒圆玖角伍分 | 成立日期 | 2003年12月15日 |
住所 |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 ||
营业期限 | 长期 |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
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联席主承销商取得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63025448127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眭晓 |
注册资本 | 136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4年7月8日 |
住所 |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顺园区105幢16号 | ||
营业期限 | 2014年7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为企业的并购、重组提供咨询服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南京宝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69.04%; 南京量化复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6.73%; 南京乐而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23%。 |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6545)。
2、参与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 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 |
基金编号 | S85051 |
成立时间 | 2015年11月9日 |
备案时间 | 2015年11月12日 |
基金类型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京宝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赵忠东。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符合《管理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联席主承销商取得了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间接持有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 1 号专项基金0.02%份额,除此之外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1号专项基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63025448127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眭晓 |
注册资本 | 136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4年7月8日 |
住所 |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顺园区105幢16号 | ||
营业期限 | 2014年7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为企业的并购、重组提供咨询服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南京宝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69.04%; 南京量化复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6.73%; 南京乐而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23%。 |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6545)。
2、参与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编号 | SGQ171 |
成立时间 | 2019年6月12日 |
备案时间 | 2019年6月17日 |
基金类型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京宝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赵忠东。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符合《管理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联席主承销商取得了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代“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
(六)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3MA2AYKLA5N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冀玉环 |
注册资本 | 壹亿元整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08日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3幢523工位 | ||
营业期限 | 长期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冀玉环持股90%; 吴小利持股10% |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冀玉环。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联席主承销商取得了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杭州
旭涛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杭州旭涛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9507748N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军成 |
注册资本 | 2000.000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5年12月14日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钟屋社区洲石路650号宝星智荟城1号楼5层-505 | ||
营业期限 | 长期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液晶屏、液晶玻璃、数码产品、驱动原器件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与销售; | ||
股东 | 张军成持股99.9%; 王茂杰持股0.1% |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军成。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联席主承销商取得了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深圳市沛宏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MACGRE1133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傅志男 |
注册资本 | 1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住所 | 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文翔路5016号 | ||
营业期限 | 2023年04月23日至 2043年04月22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通讯设备销售;财务咨询;个人商务服 |
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黄万里持股51%; 傅志男持股49% |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核查,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傅志男。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管理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联席主承销商取得了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止情形核査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 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 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 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 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国泰君安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
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