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1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张雪芬女士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张雪芬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雪芬女士,女,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2008年至2017年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苏州大学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3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2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苏州市财政会
计学会理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张雪芬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雪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征集人张雪芬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情况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1、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3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期限:自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3年8月25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55号
收件人:证券部办公室
电话号码:0512-69207200
邮政编码:21515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行形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9、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四)征集对象
截止2023年8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张雪芬2023年8月8日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 同 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比例: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31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