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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9

独立意见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王景然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副经理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李铁民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职务。经公司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拟推选刘璐先生、冯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核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璐先生、冯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刘璐先生、冯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刘璐先生、冯俊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我们同意提名刘璐先生、冯俊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庄起善、马春华、刘超2023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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