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豁免债务的概述
本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0 日与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签订财政周转金借款
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借款 390 万元,期限至 2004 年 6 月。
根据 2004 年 7 月 19 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常民二初字第 69 号《民事判
决书》,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29 日已返还 50 万元,截至目前,余款 340 万元尚
未偿还。
二、债务豁免原因及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的通知,常州市新北区
政府研究同意将本公司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常民二初字第 69 号《民
事判决书》项结欠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的全部债务本金 340 万元及其产生的利
息等费用作为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对本公司重组上市的政策扶持。
三、本次债务豁免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债务豁免过程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信息
披露及报备义务。本次债务豁免后,公司债务将减少,并预计增加本年度当期损
益约 525 万元(含上述借款本息)。
四、备查文件
《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