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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7-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
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及其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1、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张立军:硕士,保荐代表人。1997 年曾就职于国泰证券,1999 年加盟广发
证券投资银行部,从业期间曾经先后主持并参与黑龙股份、黑化股份、辽宁时代
等企业的改制和股票发行上市工作,主持并参与了亿城股份配股项目、栖霞建设、
山东海龙、湖北兴发、国脉科技的增发项目、安阳钢铁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项目,
主持了宝利沥青等创业板 IPO 项目,主持并设计了长江电力发行认股权证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等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现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北二
部总经理,具有比较扎实的投资银行业务功底和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
    褚力川:工商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人。2007 年 7 月加入广发证券开始从事
投资银行业务,先后参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工作、北京
                                   3-1-1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书
首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现任广发证券投
资银行部华北二部高级经理,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2、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黄海声:经济学硕士,准保荐代表人,2007 年曾就职于华泰证券,2011 年
加盟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曾参与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现
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北二部高级经理,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3、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怀国、李欣玥、毛剑敏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
                              煤装备”、“发行人”或“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三军
注 册 地: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89 号
成立日期:                    2003 年 5 月 16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1 年 2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联系人:                      乔贵彩
联系电话:                    0311-85323688
传     真:                   0311-85095068
业务范围:                    矿用采掘机械、矿用运输设备、矿用电器及仪表、
                              风动设备、电动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及器材、
                              钻具、锚具、锚固用品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
                              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设备
                              租赁;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四)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本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000,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333%,除
此之外,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1-2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书
     2、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
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
况;
     3、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本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或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4、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
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
资等情况;
     5、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
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为保证项目质量,将运作规范、具有发展前景、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保荐
上市,本保荐机构实行项目流程管理,在项目立项、内核等环节进行严格把
关,控制项目风险。本保荐机构制订了《投资银行业务立项审核工作规定》、《投
资银行业务内核工作规定》等内部制度对内部审核程序予以具体规范。
     2、本次证券发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关于石煤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内核会议于 2011 年 6 月 3
日召开,经内核小组讨论并表决,该项目通过内核,本保荐机构同意将石家庄
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IPO 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
       二、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
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
职调查,并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承诺:
                                   3-1-3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书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三)本保荐机构及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特别承诺
     1、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关联关系;
     2、本机构及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未通过本次证券发行
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3、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未以任何名义或者方
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程序
     1、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做出批准本次股票发行的决议。
                                 3-1-4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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