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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赛格: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9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9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EEC”)提供人民币9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5年,按照4.9%年化利率计息。除公司外,CEEC的另外两名股东分别按各自持股比例向CEEC提供借款1,200万元、900万元。2023年4月3日,该笔借款到期, CEEC未归还上述借款的本金900万元及2021年1月1日之日起的相应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2023年4月8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上述借款到期后,公司多次催告,但CEEC一直未归还借款本金及2021年1月1日之日起的相应利息,为此,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日,公司收到了福田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304民初42060号,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000,00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9,000,000元为计算基数,按年利率4.9%的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利息为1,102,500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一切费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主动催款,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次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暂时不产生影响,对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304民初42060号。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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