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65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到位和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2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67,4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250,667,4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669,128.12元。截至2017年2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1730003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 2017年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 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69,667,400.00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30,998,271.88 |
募集资金净额 | 238,669,128.12 |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 44,449,245.97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29,543,695.79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420,963.20 |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330,000,000.00 |
加: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 265,000,000.00 |
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97,149.5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65,097,149.56 |
备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活期余额+(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到位和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又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76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24 日实际发行股票4,503,81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10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58,999,989.6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52,819,989.81元,扣除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144,920.75元。截至2019年7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02360011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 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8,999,989.60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7,855,068.85 |
募集资金净额 | 51,144,920.75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315,069.06 |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60,230.94 |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加: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 |
减:其他减少 | 51,338,807.55 |
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1,181,413.20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52,520,220.75 |
备注1:其他减少为2019年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发生纠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执行划扣。备注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活期余额+(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其他减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2017年2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3月,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博天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临沂博华水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天(武夷山)水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武夷山”)作为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PPP项目” (以下简称“武夷山PPP项目”)的实施主体。2018年5月18日,公司与博天武夷山、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夷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专户用途 | 期末余额 (元)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336200015081641 | 募集资金专户 | 4,300.48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 | 博天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 20000033851300015170048 | 研发中心建设 | 已注销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临沂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 32380188000021612 | 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项目 | 已注销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夷山市支行 | 博天(武夷山)水美有限公司 | 20335078200100000125601 | 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PPP项目 | 92,849.08 |
合 计 | 97,149.56 |
注:公司已于2021年3月4日办理完成博天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其账户余额人民币13,500.26元已划转至博天武夷山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办理完成临沂博华水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其账户余额人民币8,512.74元已划转至博天武夷山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9年7月29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专户用途 | 期末余额 (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威支行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05016054000000161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181,413.20 |
合 计 | 1,181,413.2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4,785,332.89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自筹资金39,663,913.08元投入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上述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3月5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730002号《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临沂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临沂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将上述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武夷山PPP项目”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8年8月2日,公司实际使用本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月2日,公司将上述6,500万元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6,500.00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于2020年1月3日到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仲裁事项的相关说明
2019年8月19日,博天环境披露《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许又志、王霞、王晓就公司前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高频环境70%股权的事宜,向北京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交易对方请求仲裁裁决解除前期公司与其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裁决公司向交易对方返还已取得的高频环境70%股权等。
(2)仲裁事项的和解协议
2020年4月27日,博天环境披露《关于仲裁进展暨签订和解协议公告》,公司、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笠钧与许又志、王霞、王晓经过协商,在北京市签订了《关于收购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及有关争议的和解协议》。
(3)股东大会决议
2020年5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关于终止高频环境业绩承诺的议案》。
(4)仲裁裁决
2020年6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依照上述《和解协议》作出裁决。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经公司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4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130.51万元及其利息净额2.70万元,以及“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合计11,133.21万元投入“武夷山PPP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临2018-030、临2018-032、临2018-039)。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经公司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受国家PPP项目政策调整及经济下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拆迁进度等问题对项目推进的阻碍,整体项目进展情况与公司当时计划进程有一定的出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决定终止“武夷山PPP项目”建设实施,后续将由政府对项目进行清算或者由第三方承接项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公司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博天武夷山尚未实缴出资的
41.21%的股权,以人民币0元交易价格及12,363.00万元的相应股权出资义务转让给福建中海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月25日,前述股权变动已完成工商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临2020-080)。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6,500.00万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于2020年1月3日到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5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账号:
20335078200100000125601)。
2、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2019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兴博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5,00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提供保证担保发生诉讼纠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将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6054000001618)的资金划扣51,338,807.55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表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238,669,128.1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1,332,1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3,992,895.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6.6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6,090,400.00 | 4,785,300.00 | 不适用 | 4,785,332.8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 | 是 | 222,578,700.00 | 122,578,700.00 | 不适用 | 122,907,006.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8,819.29 | 否 | 否 | |
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 PPP 项目 | 是 | 111,332,100.00 | 111,332,100.00 | 46,300,556.10 | 不适用 | 41.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合计 | 238,669,100.00 | 238,696,100.00 | 173,992,895.61 | - | — | 78,819.2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 PPP 项目实施以来,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受国家PPP项目政策调整及经济下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拆迁进度等问题对项目推进的阻碍,整体项目进展情况与公司当时计划进程有一定的出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当前的市场情况,本着控制经营风险、利于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终止武夷山PPP项目建设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3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的自筹资金44,449,245.97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7年3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有效期6个月,终止日为2017年9月4日,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提前归还。2017年8月2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有限期6个月,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归还。2018年8月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万元,有限期6个月,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归还。2019年1月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于2020年1月3日到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2020年4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武夷山PPP项目建设实施,后续将由政府对项目进行清算或者由第三方承接项目。2020年8月,公司转让该项目公司的尚未实缴出资的41.21%的股权,以人民币0元交易价格及12,363.00万元的相应股权出资义务转让给福建中海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附表2:
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51,144,920.7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51,144,920.75 | 51,144,920.7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合计 | 51,144,920.75 | 51,144,920.7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和解协议》,不再向对方支付1.5亿元现金收购款,并由对方向公司支付2亿元股票折价款,公司向对方退还70%高频环境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方已根据《和解协议》执行完毕。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2020年6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于北京出具(2020)京仲裁字1119号裁决书中约定:公司返还高频环境原股东许又志、王霞及王晓合计70%的高频环境股权,未支付的1.5亿现金对价部分无需支付。高频环境原股东返还本公司股票对价款20,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定金无需返还。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85,300.00 | 不适用 | 4,785,332.89 | 不适用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 | 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 | 122,578,700.00 | 不适用 | 122,907,006.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8,819.29 | 否 | 否 | |
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 PPP 项目 | 111,332,100.00 | 111,332,100.00 | 46,300,556.10 | 41.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合计 | - | 238,696,100.00 | - | 173,992,895.61 | - | - | 78,819.29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18年3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4日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130.51万元及其利息净额2.70万元,以及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合计11,133.21万元投入武夷山PPP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对研发中心重新规划和定位,研发中心拟选择迁址并扩大建设范围,同时探索如合作建设等新的研发合作模式,因相关事宜正在精心论证和方案设计,准备工作时间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重新论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将使用公司自筹资金。 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本项目为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当地政府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55,0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257.87万元。截至 2018年3月8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1,134.55万元,自有资金1,220.73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1,073.25万元。本项目的部分子工程因地质、水文条件等客观施工环境因素,工程进度不及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重新论证,拟将临沂PPP项目募集结余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武夷山PPP项目,临沂PPP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将根据工程进度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 PPP 项目实施以来,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受国家PPP项目政策调整及经济下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拆迁进度等问题对项目推进的阻碍,整体项目进展情况与公司当时计划进程有一定的出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当前的市场情况,本着控制经营风险、利于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终止武夷山PPP项目建设实施。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