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3-05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8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年3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4月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5月3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向146名激励对象授予541.0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星网JLC1,期权代码:03712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40元/份。
6、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54.2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7、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10日实施完成,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8.40元/份调整为28.25元/份。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办理完毕上述29.814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8、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后,公司124名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条件,其中123人考核结果为A,满足全部行权条件,1人考核结果为B,满足部分行权条件,其不满足行权条件部分0.0640万份已被注销。124名激励对象合计可行权数量为182.7560万份,其中8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内,自愿放弃本次可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7.84万份;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0.80万份;4名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前已离职,减少本次行权股票期权1.52万份(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80万份将予以注销)。因上述原因本期合计未行权数量为20.16万份,本期实际行权数量为162.5960万份。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562号),截至2022年8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符合条件的112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资金45,933,370.00元。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行权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311,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56,311,000元。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2022年9月9日,上述期权行权股票上市流通,公司股本对应变更为156,311,000股。
9、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4日实施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4.2300万份调整为329.0760万份,行权价格由28.25元/份调整为23.24元/份。10、2023年8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20.1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后,在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缴款时,有8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可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7.84万份,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0.80万份;4名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前已离职,减少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1.52万份。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因上述原因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16万份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缴款时,有8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可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7.84万份,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0.80万份;4名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前已离职,减少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1.52万份,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16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