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失去本次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145名调整为1,143名,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619,670份调整为19,606,675份。经本次调整,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仍属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因董事张帆的亲属张林为公司员工,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故董事张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8月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9,606,675份,行权价格为55.95元/份。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因董事张帆的亲属张林为公司员工,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故董事张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