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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生物: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9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赵小松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经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将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格式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信息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方剑秋(主任委员)、方效良、李波;

(2)审计委员会委员成员:张红英(主任委员)、王晓燕、方炳良;

(3)提名委员会委员成员:李波(主任委员)、张红英、方效良;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晓燕(主任委员)、李波、方效良。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9日

附件:个人简历李波,男,汉族,1980年11月20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北京兰台(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高级合伙人。1998年8月至2008年8月,在湖南省汨罗市教育部门工作,担任教师、教导主任等职务;2011年8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6月至今先后在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聿兴律师实务所、北京兰台(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

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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