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计划于2023年8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现因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为保证半年度报告质量,确保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公司申请将《2023年半年度报告》延期至2023年
月
日披露。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