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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8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7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7人,回避表决关联董事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代行)赵玉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预重整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决定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来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预重整工作,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有效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赵玉山、车志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预重整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决定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来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预重整工作,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有效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赵玉山、车志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张智敏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预重整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决定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来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预重整工作,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有效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张智敏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赵玉山、车志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获得通过。

柴俊林先生弃权的理由是:无法核实该笔债权的真实性。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烟台云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预重整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决定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来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预重整工作,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有效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烟台云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赵玉山、车志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柴俊林先生反对的理由是:本议案中的工程款涉及的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且议案中没有体现具体款项金额,相当于上市公司为本协议开具空白支票,对股东和股民不负责任,也无法核实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能排除涉嫌利益输送。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预重整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为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决定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来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预重整工作,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有效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赵玉山、车志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柴俊林先生反对的理由是:上市公司未披露该笔借款的形成背景,仅依据《民事调解书》无法确保该债权真实、合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等各方《关于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3年2月6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与烟台恒尔投资有限公司等各方《关于签订

<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5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按照本节的规定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时,达到本节规定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可以仅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告中说明前期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交易事项。”根据规定公司将对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张智敏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烟台云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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