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定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监事4人,回避表决关联监事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善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能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促进预重整工作,尽快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于善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能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促进预重整工作,尽快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该事项的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于善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张智敏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能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促进预重整工作,尽快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于善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烟台云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能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促进预重整工作,尽快推进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于善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能有效解决公司存在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促进预重整工作,尽快推进公司进入重
整程序,化解债务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于善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