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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7

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7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7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8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8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乌石坝路78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庆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8,340,938股,占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份的68.67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5,28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63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052,9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4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0,9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2,9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3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方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8,33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3,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755%。

根据表决结果,方庆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朱彩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8,33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3,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755%。

根据表决结果,朱彩琴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王益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8,33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3,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755%。

根据表决结果,王益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关于选举吴阿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8,33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3,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755%。

根据表决结果,吴阿晓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徐宗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8,33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3,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755%。

根据表决结果,徐宗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韦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8,33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3,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755%。

根据表决结果,韦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马宁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8,33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3,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755%。

根据表决结果,马宁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汤文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8,33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0%。

根据表决结果,汤文进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关于选举林玉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8,33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0%。

根据表决结果,林玉君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梁效威律师、陈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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