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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艾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3-04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莉斐、王潇瑟、杨永、王艳秋、于雪霞、吴文浩、周白亮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莉斐、王潇瑟、杨永、王艳秋、于雪霞、吴文浩、周白亮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的放弃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莉斐、王潇瑟、杨永、王艳秋、于雪霞、吴文浩、周白亮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目前实际业务情况,并结合未来发展战略方向,拟将公司全称“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证券简称“恒泰艾普”变更为“新锦动力”,证券代码“300157”保持不变。拟将公司英文名称“LandOcean Energy Services Co., Ltd”变更为“NEW JCM GROUPCO.,LTD”,拟将公司英文简称“LandOcean”变更为“NEW JCM”,同时拟变更经营范围。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能更加精确地体现公司的业务重心和产业布局,能够进一步发挥公司产品的品牌效应、品牌优势,并提升产品的市场认可度,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相应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张庆华先生具有丰富的相关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高度重视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张庆华先生为公司战略顾问,为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聘期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顾问费用为10万元/月(税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史静敏、安江波、陈江涛、王朴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莉斐、王潇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郭荣弃权理由为:建议公司就战略顾问聘请的背景,原因和费用合理性做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及聘任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子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费春印先生为公司重要子公司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化机”)创始人之一,为新锦化机的发展壮大并建立起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专注于透平工业技术领域,在透平工业技术的国产化发展方面具有重要影响。鉴于费春印先生为新锦化机作出的杰出贡献以及深厚的管理与行业经验,董事会同意聘任费春印先生为新锦化机终身名誉董事长,津贴为100万元/年(税前),为公司及新锦化机总体发展战略的制定以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务的快速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及聘任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4:00点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备查文件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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