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2、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出具上述报告。
独立董事:张中义、张德芬、叶建华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