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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8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超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能减少外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制定了与业务相关审批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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