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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8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

?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等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廖建新先生、黄铁飞先生回避表决,其余9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作了认真确认,

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合理配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廖建新先生、黄铁飞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作了认真确认,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合理配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王建荣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位监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王建荣先生回避表决,其余2位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0.5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预计发生业务规模2.5亿元,申请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2023年原预计金额2023年新增额度2023年1-5月累计发生金额增加原因
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等其他交易0250,000,0000开展衍生品业务的需要

除增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外,2023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金额等不变,仍按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执行。公司

已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4.5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00020148H法定代表人:朱彤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3年9月18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2号楼901-910室主要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持股96.57%。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12,319.10万元,负债总额为507,852.06万元,净资产104,467.0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3,048.12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5,321.01万元,资产负债率82.94%(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655,069.16万元,负债总额为548,622.94元,净资产106,446.21万元;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089.58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1,733.95万元,资产负债率83.75%(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期货公司均受同一法人物产中大直接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条和6.3.9条相关规定, 期货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股东物产中大、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公司董事会已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或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等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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