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经过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王建荣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毛荣标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宝良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王建荣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8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