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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原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7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福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4,413,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833,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4,413,6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4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二)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4,413,6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尤存国、冯恺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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