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