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夏晓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并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彭义兴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2023-049),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鑫品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50万元人民币在黑龙江哈尔滨投资设立哈尔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待定,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从事医疗器械经营贸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总裁毛志平先生为黑龙江鑫品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