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融资计划继续展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及配偶刘衡为该融资计划继续展期提供担保,有利于促成本次融资计划顺利实现继续展期,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和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无偿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由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提供担保。(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到 | 蒋岩波 | 张博 | ||
时间: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