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计划继续展期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定向融资展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定向融资计划展期,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定向融资展期的公告》。前述议案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获得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融资计划继续展期。
二、融资计划继续展期的基本情况
1、融资主体: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规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3、担保情况:
①程宗玉及其配偶刘衡为保证人,为本次融资及继续展期向高新投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融资计划项下公司的兑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②公司将人民币3,00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给持有人高新投集团,为认购协议项下高新投集团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针对认购协议进行不时的修订、补充、继续展期后认购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下同)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以签署的质押合
同为准。
③公司将其在6份基础合同项下现在和未来所有的全部应收账款让与给持有人高新投集团,为认购协议项下高新投集团的全部债权提供让与担保,具体以签署的应收账款让与担保合同为准。
④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4套房产抵押给持有人,为认购协议项下高新投集团的全部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以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过其内部合法有效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向保证人支付任何费用。
4、本次继续展期情况:本次申请继续展期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继续展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继续展期利率为9%-12.2%(具体以高新投集团批复为准),担保措施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本次继续展期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继续展期的期限、金额等以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融资计划继续展期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计划继续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融资计划继续展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及配偶刘衡为该融资计划继续展期提供担保,有利于促成本次融资计划顺利实现继续展期,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和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