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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融资继续展期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融资用途为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同意无偿为本次融资继续展期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融资计划项下公司的兑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程宗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裁,程宗玉夫妇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程宗玉、程治文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程宗玉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宗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3,761,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7%。

刘衡女士,中国国籍,为程宗玉先生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向高新投集团申请融资继续展期事项的达成,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为本次融资及继续展期向高新投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融资计划项下公司的兑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解决公司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此次无偿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满足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合肥分公司承租了关联人名下的合肥市西环商贸中心房产作为办公使用,租赁期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7日,年租赁价格为183,535.20元。此外,关联人仅从上市公司领取薪酬及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和开拓。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为本次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融资项下公司的兑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事宜提供无偿担保,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无偿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由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继续展期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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