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的董事7名,实际参会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保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定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2023年度新增对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动力”)提供担保不超过7亿元、新增对杭州南都电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贸易”)提供担保不超过0.5亿元、新增对安徽南都华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铂新材料”)提供担保不超过3亿元、新增对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华拓”)提供担保不超过3亿元,即2023年度合计对南都动力提供不超过22亿元担保、对南都贸易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对华铂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0亿元担保、对南都华拓提供不超过10.5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市场行情,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2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