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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5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的监事3名,实际参会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舒华英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理由充分、合理;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3.5亿元,其中新增对南都动力提供担保不超过7亿元、新增对南都贸易提供担保不超过 0.5 亿元、新增对华铂新材料提供担保不超过3亿元、新增对南都华拓提供担保不超过3亿,即 2023 年度合计对南都动力提供不超过 22亿元担保、对南都贸易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对华铂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0亿元担保、对南都华拓提供不超过10.5亿元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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