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制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背景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推行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与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公司董事万涛先生、邓珍容女士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注销存放于回购专户中的15,930,768股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