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德力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5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

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具备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公司价值。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公司价值,从而提高股东回报。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该论证分析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完善、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及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没有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