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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5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4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鉴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二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姚致清、李亚萍、蒋冠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曹朝阳、陆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陆健为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健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朝阳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书面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按照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4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姚致清先生简历情况

姚致清先生,1960年5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中原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为:1982年8月-1987年1月,任许昌继电器厂员工;1987年1月-1999年7月,历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设计室主任、科研处处长、副所长;1999年7月-2014年1月,历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许继集团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致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3,410,739股(持股比例16.7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李亚萍女士简历情况

李亚萍女士,1963年1月生,中国籍,致公党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许昌市第六届、第七届政协常务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为:1984年7月-1986年9月,任洛阳工学院助教;1989年6月-1999年3月,任洛阳工学院讲师;2000年1月-2005年1月,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主任;2005年1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院长、总经理/董事。

李亚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9,143,688股(持股比例11.4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蒋冠前先生简历情况

蒋冠前先生,1978年4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章、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获得者,高级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为:2002年7月-2012年4月,任许继集团员工;2012年5月至今,历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主任、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

蒋冠前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曹朝阳先生简历情况

曹朝阳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第十

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为:1991年8月-1998年10月,任焦作合成纤维厂副厂长、厂长,焦作金宝合成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1998年10月-2012年8月,任河南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12月-2012年8月,任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9年9月-2012年8月,任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总经理;2012年8月-2014年12月,任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2014年12月至今任北京正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焦作蓝天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朝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陆健先生简历情况

陆健先生,1957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主要任职经历为:1983年7月-1999年5月,任上海财经大学干部、教师;1999年6月-2005年11月,任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财金部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11月-2016年5月,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4年11月-2022年8月,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600176)独立董事(兼);2019年6月-2023年1月,任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2016年5月至今,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陆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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