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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5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3-02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已实际为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方”)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26日营业期限:2018年09月26日至长期住所:阳江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大楼二楼A5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0MA52AHAJ83法定代表人:周则威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单位:元)

科目名称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2,272,895.90132,821,450.97
负债总额21,850,451.505,772,271.12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21,450,451.505,372,271.12
资产净额80,422,444.40127,049,179.85
营业收入19,516,744.94
净利润-3,705,305.99-3,873,264.55
资产负债率21.36%4.35%

★广东东方为东方电缆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目前属于建设期。

3、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东方电缆目前尚未签订上述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东方电缆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东方电缆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借款及担保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融资事项的担保,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方广东东方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被担保的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广东东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被担保的主体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对其提供担保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电缆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元(不含本次担保),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东方电缆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5次会

议决议

(二)广东东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广东东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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