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63证券代码:87402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11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2022年11月16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2、定期报告:主持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3、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4、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监管部门、全国股转公司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5、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6、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7、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8、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其他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涉及挂牌公司公告、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相关事项的条款于本公司挂牌后适用。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