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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星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4

公告编号:2023-061证券代码:87402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11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2022年11月16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及条件。第十四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详细说明调整后变更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透明。第十五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后,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提出修订意见,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都含本数。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规则涉及挂牌公司公告、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相关事项的条款于本公司挂牌后适用。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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