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09号文同意注册。《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上海证券报网,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股数 |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963.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
本次发行价格 | 36.12元/股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碧兴物联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3,400万元,且配售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碧兴物联员工资管计划”实际获配94.1306万股,比例为4.80%。上述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得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保荐人母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创新”)将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国联创新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国联创新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98.15万股。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0.91元/股(按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68元/股(按照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盈率 | 52.85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2.53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8.42元/股(按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14.25元/股(按照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方式 | 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募集资金总额 | 70,903.56万元 | ||
发行费用(不含税) | 8,559.21万元 |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 |||
发行人 |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潘海瑭 | 联系电话 | 0755-23307259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10-58113001 |
发行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4日
发行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