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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关于申请撤回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3年4月21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3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2023年7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竞价结果相关的议案。

二、关于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

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融资环境变化及战略发展规划等,经审慎论证分析,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重新申报。

三、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申请撤回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融资环境变化及战略发展规划等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决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五、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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