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年6月15日,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威科技的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半年度,安信证券对东威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东威科技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东威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东威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东威科技经营情况,对东威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岀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东威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岀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东威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东威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东威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岀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东威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岀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岀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岀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岀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上半年,东威科技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三、 重大风险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销售的各类产品均依赖于公司长期以来研发与积累的各项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公司业已形成以垂直连续电镀技术等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并且有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该等核心技术是保证公司产品性能以及进一步研发新技术的基础,对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或保密信息泄露、相关技术人员不慎泄密或者竞争 对手采用非法手段获取本公司的核心技术等情形,进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若相关核心技术泄密并被竞争对手获知和模仿,将可能给公司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特征,是一个涉及多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行业,本行业企业需要大批机械、化工、电子、电气控制、工业设计、工程等多个学科的专家和人才。上述技术人员对于新产品设计研发、产品成本控制以及提供稳定优质的技术服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之间人才竞争也逐渐加剧,公司现有技术人才亦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人才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存在一定的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三)存货较大的风险
2023年6月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等构成。2023年6月末,公司存货为38,913.85万元,存货减值损失累计为843.37万元。未来,若公司存货规模进一步扩大,则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为60,613.52万元,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67.23%。未来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一
定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五)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于2022年10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0259)。公司子公司广德东威于2022年10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34002929)。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司2022年至2024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子公司广德东威2022年至2024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国家所得税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及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满后未能顺利通过重新认定,将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主要应用于PCB电镀领域、通用五金电镀领域、新能源领域。如未来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大。我国宏观经济基本保持平稳,但仍面临宏观经济带来的不确定性带来的经营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98,889,634.11 | 411,770,546.08 | 2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222,679.57 | 93,123,840.62 | 9.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 97,415,381.15 | 86,073,738.55 | 13.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2,917.63 | -40,445,739.17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87,227,894.47 | 937,955,930.59 | 79.88 |
总资产 | 2,486,913,831.40 | 1,769,258,164.19 | 40.56 |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63 | 1.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63 | 1.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58 | 5.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5 | 11.53 | 减少1.0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96 | 10.65 | 减少0.6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90 | 7.31 | 增加0.59个百分点 |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16%,主要是公司加强开拓市场、拓展新领域、扩大销售,新能源设备及其它设备均不断增量,营业收入同步增长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3.18%,主要是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随之增长。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分别同比增长79.88%和40.56%,主要是公司发行GDR及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主要是销售收入增长及销售回款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聚焦电镀技术,延伸应用场景。公司在电镀设备市场保持专注、持续创新,现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电镀设备企业,在多个应用领域具备丰富的成功经
验,深耕电镀技术近20年,率先在行业内实现设计标准化、生产流程化、产业规模化,为PCB制造商提供性能更稳定、技术更先进、操作更简便、成本更经济的电镀设备产品。公司的垂直连续电镀设备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在50%以上,客户认可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广泛应用于高效能计算机、服务器、大数据中心、高端通讯设备、人工智能、云储存等领域。同时,凭借在PCB电镀设备领域的深厚技术积累与领先市场地位,将业务拓展至通用五金电镀领域及新能源领域,实现多个国内及行业首创。
2、洞悉行业趋势,构筑先发优势。公司是目前国内乃至全球唯一实现新能源镀膜设备规模量产的企业,提前业务布局,具有行业前瞻性。公司的新能源镀膜设备属于国际首创,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新材料、导电玻璃、3C电池、柔性电路板、储能电池等领域,主要目标客户涵盖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类电池)制造企业、原铜箔材料生产企业、膜材生产企业等,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建立了先发优势。同时,公司已生产制造的磁控溅射设备,作为镀铜的前道设备,可与新能源锂电镀膜设备、光伏电镀铜设备等形成有效协同,技术、生产、服务等工艺密切衔接,帮助公司打造一体化锂电正负极设备、光伏电镀铜设备生产线并向客户提供一体化专业服务。
3、坚持自主研发,强化创新能力。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坚持高端电镀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自主研发与创新。目前,公司已形成以垂直连续电镀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高度自主研发、技术延展性强、技术水平领先、制造工艺成熟,并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可以为下游PCB及其他新领域制造企业提供高效、成熟的电镀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将核心技术衍生应用到通用五金电镀及新能源电镀领域,研发出数个国内外首创设备。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专利290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25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0项。
4、实现规模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先进的生产理念及生产技术,叠加规模化生产制造优势,为全球客户提供成熟高效的电镀解决方案。公司聚焦电镀专用设备制造业中存在的制造周期长、维护成本高等行业痛点的改善与解决。公司通过模块化分段技术与节拍式生产技术,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由于各不同应用领域电镀设备生产制造工艺存在相似度,前述技术可广泛应用于公司各类电镀设备
生产中。同时,公司还具备行业领先的规模化生产优势,亦可帮助公司有效管理生产制造成本。
5、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客户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拥有超100名经验丰富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团队,拥有可靠及时的客户需求响应及服务保障能力。公司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排查故障,有力保障客户的稳定生产。凭借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公司已在业内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的客户涵盖国内外各领域众多知名企业,服务国内外一线电镀及新能源产业企业,拥有极具市场竞争力的客户群网络和品牌形象。同时,公司也已成功将产品出口至日本、韩国、欧洲和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与国际一流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体系。
6、管理团队稳定,共同成长进步。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稳定、专业的管理团队。行业经验丰富,任职公司多年,持有公司股权,深度绑定公司,与公司共同成长。自上市以来,暂未出现核心管理层人员离职情况。技术背景深厚、经验丰富的管理层团队,带领公司开拓新的市场计划、实施新的产品研发、建立稳定的合伙关系并取得行业领先地位。凭借对行业及本公司的深刻理解,公司的管理团队制定增长及发展战略,带领公司持续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和先发优势,完善公司使命及愿景,深化业务整合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提高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综上所示,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为了满足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迭代、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等战略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在研发领域的投入大幅增加。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3,941.25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30.86%。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继续在电镀设备领域不断深耕,着力解决行业技术痛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研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在双边夹具导电超薄卷式水平镀膜线的研发,垂直连续硅片电镀机的研发,显影、镀铜、去膜及蚀刻集成联机设备的研发,环保型智能高速连续滚镀线的研发,纯铜阳极垂直连续电镀线的研发,新型VCP脱夹式水洗烘干段的研发,PCBBGA板的垂直连续电镀线的研发,PCB垂直连续电镀线的研发等项目研发方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发
成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公司于2021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28.8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威科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9日出具了信永中和[2021]验字第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9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8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28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238,059.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049,940.83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63,488,529.04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176,332.29 |
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615,617.41 |
减:2023年1-6月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 13,263,547.70 |
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 51,016,931.04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注: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51,016,931.04元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东威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 | 人员 |
董事会成员 | 刘建波、肖治国、李阳照、聂小建、江泽军、石国伟、陆华明、马捷、王龙基 |
监事会成员 | 钟金才、危勇军、张振 |
高级管理人员 | 刘建波(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李阳照、聂小建、周湘荣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 | 间接持股数量 | 合计持股数量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股份变动原因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质押、冻结情况 |
1 | 刘建波 | 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 | 7,044.80 | 16.28 | 7061.08 | 2290.08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无 |
2 | 肖治国 | 董事 | 1,056.71 | - | 1,056.71 | 342.72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无 |
3 | 李阳照 | 董事、副总经理 | 789.50 | 4.44 | 793.94 | 257.49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无 |
4 | 危勇军 | 监事 | 578.01 | - | 578.01 | 187.46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无 |
5 | 聂小建 | 董事、副总经理 | 592.45 | - | 592.45 | 192.15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无 |
6 | 石国伟 | 董事 | 313.49 | - | 313.49 | 101.67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无 |
7 | 江泽军 | 董事 | 368.81 | - | 368.81 | 119.62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无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 | 间接持股数量 | 合计持股数量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股份变动原因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质押、冻结情况 |
8 | 钟金才 | 监事会主席 | 178.95 | - | 178.95 | 58.04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无 |
9 | 张振 | 监事 | 23.68 | - | 23.68 | 7.68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无 |
10 | 周湘荣 |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106.56 | - | 106.56 | 34.56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无 |
11 | 陆华明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
12 | 王龙基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
13 | 马捷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
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波。2023年上半年度,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2023年6月30日,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东威科技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周鹏翔 | 胡德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